中新网广州3月4日电 (记者 王坚)记者4日从广东省水利厅获悉,该厅已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并正式实施,以加大力度推进全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强化和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规范该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工作。

广东省水利厅介绍,《办法》适用于注册地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非部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二、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工作;对申报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的,按水利部有关规定执行。

记者了解到,《办法》共分五章二十一条。第一章为总则,明确了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目的与依据、定义、适用范围、标准化建设要求、激励措施和评审时间安排等;第二章为评审组织与标准,明确了评审组织部门、评审标准和评分等级等;第三章为申请和评审,明确了广东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申请条件、材料要求、审查程序和证书延期等;第四章为监督管理,明确了标准化达标后的工作要求、动态监管、处罚、恢复申报资格和评审人员要求等;第五章为附则。

广东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办法》的出台,该厅将进一步推动全省500多家水利施工企业、1000多家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单位积极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强化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督促持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为全省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基础保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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