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东新闻3月17日电 (李映民 李获)为积极应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东莞市医保局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帮扶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决策部署,紧贴实际,迅速行动,研究出台三项“硬”措施,切实解除疫情条件下群众看病就医的后顾之忧。
政策措施有效期为3月16日至6月16日,并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实施动态调整。重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实施医保缓缴政策
全市中高风险地区及封控管控地区内的用人单位未能按时办理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参保缴费业务的,经申请后,可以在调整为非中高风险地区或解除封闭封控管理的次月起3个月内缓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个人医保权益。
推出业务补办措施
中高风险或封闭封控期间,医疗保障待遇延期办理,对未能按时办理社会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核付等业务的,可以在调整为非中高风险地区或解除封闭封控管理后补办,不影响个人权益。
放宽定点规定限制
本市参保人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产前检查、门诊特定病种、普通门诊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不受原定点规定限制,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普通门诊享受转诊待遇。
自2020年以来,东莞市医保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确保医保基金可持续运行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制定并落实一项又一项特殊时期医保措施,全方位织密医疗保障民生网,多层次筑牢疫情防控安全线,为打赢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攻坚战做出积极贡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