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缴费将于6月15日开始,省考办特准备了缴费指南及相关事项提醒,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

一、缴费安排


(相关资料图)

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6月15日—30日(8:00—20:00)登录中注协网报系统(https://cpaexam.cicpa.org.cn/)缴费。

注意:缴费截止后,报考人员无法再补缴费用。缴费未完成则视为报名失败,无法参加考试。

二、缴费前可修改部分信息

缴费前,在考区不变的前提下,允许考生对报考科目进行调整。缴费完成后,考生所有信息不得更改,且报名费不予退还。

三、缴费程序及发票领取

1.考生登录中注协网报系统发起缴费,生成缴费订单后,系统会跳转至通缴云平台的收银台页面,收银台会展示聚合收款码;

2.请使用支付宝app扫码缴费,选择“支付宝”支付渠道;

3.完成支付后,收银台返回支付成功结果页面(系统对接需要时间,请耐心等待);

4.选择“查看电子票”,即可下载保存对应报名费财政电子票据信息(或通过关注“通缴云”微信公众号获取财政电子票据)。

报名期间,考生遇到支付、获取票据问题,可咨询福建博思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官方客服电话:400-877-1666。

四、缴费状态查询

缴费完成后,报考人员可在中注协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其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于2023年8月7日后登录系统查询个人审核状态。

五、友情提醒

1.关于“黄金”缴费期。报名人员特别是首次报名人员要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错开缴费高峰期(即开始的前3天和临近结束的3天)。

2.关于缴费状态异常处理。缴费完成后,如果系统未提示“支付成功”或报名状态仍显示“未缴费”,请务必先核实账户信息,保存好支付订单号等信息,切勿修改报考科目或连续重复操作缴费环节。如银行扣款成功24小时以后仍显示未支付,可以联系福建博思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官方客服电话进行处理。

3.关于重复缴费处理。请报考人员在缴费操作需要延时等待时保持耐心,避免重复缴费等现象发生。如重复缴费,请于报名期间致电报名所在设区市考办登记,待报名缴费结束后统一安排退费。

4.关注考生专用微信公众号。为持续优化注册会计师考试服务,“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注考同行”微信公众号于4月下旬正式上线。公众号将第一时间发布注册会计师考试相关政策、考试信息,分享考试心得,开展诚信教育等,请考生积极关注。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缴费指南另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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