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广东东莞市万江街道曲海社区某出租房内,41岁的刘某美及其28岁的弟妻郑某敏被丈夫唐某洪持刀杀害。

6月12日,封面新闻记者跟随刘某美的弟弟刘阳(化名)在案发出租屋外见到,出租屋大门仍被警方贴着封条,未得许可不得入内,门口的鞋架上留有些许血迹。

刘阳称,生前,刘某美曾向他表示她长期遭受唐某洪家暴。5月23日前后,刘某美再次被家暴后,决定离婚,离开湖南老家来东莞投奔弟弟,但唐某洪随后“追来”,发生了血案。


(资料图片)

案发现场。受访者供图。

隐藏的“家暴”和“控制欲”

刘阳称,姐姐刘某美与唐某洪在一起20多年了,但3年前才领证结婚。他们育有两个孩子,大儿子19岁,小儿子17岁,一直都在老家湖南祁东县生活。“对外,唐某洪的人际关系处理得不错。”

“2020年之前,姐姐曾和家人讲过一次遭受家暴,但唐某洪写了保证书说不会再犯,考虑到家人和孩子,姐姐就和他一起过下去了。”刘阳和家人都没想到家暴会愈演愈烈。

据刘阳了解,2020年之后刘某美和唐某洪都没有找正式工作,“靠花存款和套现信用卡陪小儿子上高中。”2023年5月23日,遭受家暴的刘某美过不下去了,她向刘阳哭诉称:多年来,夫妻两人关系存在矛盾,她经常遭唐某洪打骂,经常被检查手机,不被允许有共同好友之外的社交。唐某洪还以她家人及孩子要挟,要求其不能对外透露被家暴的情况。

5月24日早上,唐某洪又殴打了刘某美,刘某美决心离婚,并在报警后收拾行李离开湖南,于24日下午到达广东东莞,投奔刘阳。

5月24日至26日,唐某洪一直给刘某美打电话,称不同意离婚。5月27日12时左右,唐某洪突然来到了刘阳在东莞租的房子。“他今年4月的时候来我这里玩过,知道我租的房子的地址。姐姐手机是用他注册的账号登录的,手机系统具有定位功能。”刘阳说。

5月27日下午,经过协商,唐某洪同意离婚,两孩子的赡养费各自承担一半,双方信用卡里的欠款各自承担。5月28日,双方约定见面签离婚协议,但考虑到异地离婚手续麻烦,决定之后一起回湖南办理离婚手续。刘阳和家人当时认为,事件已顺利解决。

因刘某美的手机在案发后作为证物被警方带走调查,刘阳和亲属未能向记者提供刘某美遭受家暴的直接证据。

遇害者郑某敏和刘阳的聊天记录。

血案:男子持刀将妻子和妻弟媳杀害

刘阳租住的房屋在一栋四层民房中的第三层,两室一厅,平时他和妻子郑某敏,还有2岁的儿子住一间,父母住一间。姐姐刘某美前来投奔后,和母亲住在一起,父亲在客厅打地铺。

5月29日早上8时,刘阳出门上班。11时许,刘阳开大卡车的岳父送货到东莞后,顺道来到其出租房。午饭过后,岳父带着刘阳的儿子在房内午睡。13时许,刘阳的父亲出门上班,郑某敏和刘某美在客厅吹空调。随后,因房门未反锁,唐某洪携带刀具开门而入。

岳父告诉刘阳,事发前,他没有听到异动。听到女儿郑某敏的求救声后,他打开房门,看到郑某敏和刘某美都身染鲜血,郑某敏还有动作。唐某洪没有主动对他动手。他想要救郑某敏,抱起她想开门下楼。但当郑某敏被抱下楼后,已没有呼吸。

案发现场。受访者供图。

刘阳的母亲许女士向封面新闻记者表示,事发时,她正在拿刚洗好的衣服去4楼晾晒,当她回到3楼时,听到屋内的救命声,推门时,门打不开,女儿刘某美倒在门后,身上全是血,等门从内打开后,她看到唐某洪拿着一把长约10厘米、宽约5厘米的刀在手中擦拭,并跟她说“这就是你女儿的下场”。

当日14时许,唐某洪离开案发现场,家属报警。得知消息后,刘阳和父亲立刻赶回家,当刘阳的父亲到达时,唐某洪正在楼下坐着,并让岳父“杀了他”,此后,唐某洪被警方控制。

封面新闻记者了解到,作案后,唐某洪海曾给大儿子打去电话:“我把你妈妈和舅妈杀了。”当大儿子回拨时,电话没有接通。

据刘阳了解,尸检报告显示,郑某敏和刘某美均因胸腔、肺、心脏等内脏被刺破引起大出血休克死亡。

6月12日,封面新闻记者联系东莞市公安局了解此案的侦办情况,未获回复。

案发现场。受访者供图。

封面新闻记者了解到,案发当天,东莞曲海社区为刘阳及其家属安排了住处,并安排社区工作人员对其提供支持。

刘阳称,他们一家的经济情况长期困难,父母年事已高,母亲患白血病,每月需花费不小的医药费。血案发生后,他和家人均没时间上班,如今,连姐姐、妻子的安葬费都是问题,望申请更多救济。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