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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6日从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获悉,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三地法院、检察院、市场监管局近日签署了《关于建立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知识产权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意见》,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对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惩戒。

意见分为总则、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认定、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及列入移出、联合惩戒措施等六大部分,明晰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象、符合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对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及列入移出的内容、程序等方面作出规定,明确了示范区法院、检察院和市场监管局对联合惩戒对象采取的一种或多种惩戒措施。

意见中知识产权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包括重复侵权行为;故意、恶意侵权行为;民生、安全等重点领域侵权行为;拒不执行、履行行为;代理机构严重违法行为;专利代理师严重违法行为;非正常申请行为;提供虚假文件行为等。

此外,意见明确了示范区法院、检察院、市场监管局的信息共享内容。除共享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外,示范区法院、检察院应当定期向市场监管局报送区域内知识产权恶意侵权当事人、刑事犯罪被告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等信息;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应当定期向法院、检察院提供知识产权执法行政处罚信息;示范区法院、检察院、市场监管局获取示范区以外其他知识产权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者信息后及时进行信息共享,并探索将信息向相关行业协会、平台型企业等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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