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名单,河南多所学校和教师获得表彰。
关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资料图)
根据《教育部 国家语委关于评选表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经基层推荐和基层公示、初审和省(部)级公示、复审等程序,确定了178个先进集体和294名先进个人为拟表彰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2月23日。公示期内,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通过书面形式向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反映,反映情况应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17日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拟表彰名单(178个)
河南省
郑州师范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郑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南阳市第十五小学校
信阳市第九中学
洛阳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294名)
河南省
赵 江 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洛阳师范学院)执行主任
王新宇 河南科技学院文法学院副教授
李 艳 驻马店市基础教学研究室副主任
李 楠 开封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吕红梅 鹤壁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教研员
陈亚琼 安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
刘亮亮 宁陵县教育体育局教学业务研究室教研员
丁 涛(回族)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传媒学院教授
程 丽 河南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