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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演员将自己一段练习瑜伽的视频发在网上,却有网友对其进行不堪入目的评论。2月22日,针对自己社交平台评论区近似人身攻击式的网络造谣,演员朱丹妮发文声讨。有律师表示,网络造谣已经涉嫌侵犯他人名誉,受害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
朱丹妮发文(图源:网络)
2月20日20时59分,演员朱丹妮在其社交平台上发布了一则视频。视频中,朱丹妮正在练习空中瑜伽。
视频发出后,虽然大多数网友觉得朱丹妮的视频没什么不妥,只是练习瑜伽而已。但有网友称视频在“打擦边球”,有暗示。还有部分暴力言语涉及其父母。
22日中午,朱丹妮直接发文怒怼造谣网友。其称,相关证据她都已经保留,她希望用自己薄弱的力量,净化网络环境。她表示,每一个人,都值得尊重。
24日,极目新闻记者尝试联系朱丹妮,暂未获回应。
湖北易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袁三慧认为,此案中的网络造谣行为,已经涉嫌侵犯他人名誉。侵害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属于民事侵权行为,受害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袁三慧还表示,如果在公共场所公然侵害他人名誉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予以治安处罚;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可按诽谤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