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近3亿师生集中返校近一个月后,校园疫情防控再次迎来新的变化——幼托机构、中小学和高校开学后不再强制要求师生佩戴口罩。

13日,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联合对外发布《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技术方案(第七版)的通知》。该通知旨在落实《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和《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以及有关政策要求,科学指导学校进一步优化管理措施,保健康、防重症,有效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相关资料图)

根据通知,幼托机构、中小学和高校在开学(园)后,不再要求开展入校排查、校园出入管理登记;入校(园)人员,应区分场景、人群和疫情情况科学佩戴口罩。

为了实现新冠感染“早预防”,通知还提到,要加强新冠疫苗接种。感染高风险、具有较严重基础疾病和免疫力低下师生以及60岁以上老年教职员工,在完成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接种满6个月后,进行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

师生不再强制要求佩戴口罩

在通知出炉前,已有一些省市根据新冠“乙类乙管”总体方案,调整了校园疫情防控方案。

比如,《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指南》提出,中小学生在校期间应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幼儿园幼儿在园期间不佩戴口罩。但何谓“科学佩戴口罩”?上述指南并未给出落地细则。

此次通知则给出了一个全国性的落地方案:“科学佩戴口罩”即是要区分场景、人群和疫情情况佩戴口罩。

具体来看,对于幼托机构,幼儿在园期间不佩戴口罩,教职员工在园期间不强制要求佩戴口罩,可根据个人健康状况和意愿选择是否佩戴口罩;对于高校和中小学,师生在校期间不强制要求佩戴口罩,可根据个人健康状况和意愿选择是否佩戴口罩。

而托幼机构、中小学和高校的其他工作人员,如校(园)医、保安、保洁、校车司机、食堂工作人员、宿管、快递等上岗时仍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

不过,相较第六版校园防控方案,这些特定岗位的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要求也有所放宽:不再要求其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医用以上级别口罩并佩戴一次性手套。

科学佩戴口罩,不仅可以防范新冠病毒,也可以防范流感等同样主要通过飞沫传播的呼吸道病毒。

当前国内正出于流感季末流行期。根据中疾控11日发布的最新监测数据,在全国哨点医院报告的周流感样病例中,新冠阳性率出现下降,但流感阳性率还在上升。

校园内人员流动性和室内人口密度大,一旦其中有传染病患者,发生校园聚集性疫情的风险高。为了阻断甲流传播,近期以来,一些省市教育部门和中小学相继呼吁,学生在校期间,仍要坚持戴口罩。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副院长、北京市呼吸疾病研究所所长童朝晖近日亦曾公开表示,要想有效应对甲流,一方面,戴口罩,保持手卫生,注意社交距离,勤通风,是预防流感病毒有效手段。幼儿园、中小学校,如果班上有孩子发烧,建议让发烧的孩子回家休息,以免传染给其他孩子。

另一方面,接种流感疫苗是最经济、最有效的预防手段。每年秋季是接种疫苗最佳时期。儿童尤其是3岁以下儿童和65岁以上的老年人是甲流的易感人群,应该积极接种疫苗预防感染。小学、托育机构的儿童,经常处于人员集中的环境中,更容易感染甲流,也应该接种疫苗。患有基础疾病的人感染后,可能会导致基础病加重,出现重症,也应该接种疫苗。

加强保障老年教职员工的健康

今年年初,上一波疫情尚未过去,根据彼时发布的《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学校要储备充足药品和物资应对疫情高峰。

这些储备包括,各级各类学校按照人口总数的 15%—20%动态储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对症治疗药物;根据师生日常防护需要,储备足够的口罩、消毒用品、安全测温设备等常用防疫物资,并确保有 2 周以上的储备量。

当下,国内新冠病毒已进入低流行时期,下一轮新冠流行是否会到来、何时到来尚未可知。基于此,通知对于学校药品和物资储备提出了新的要求:加强物资动态储备,并安排专人对防疫物资进行管理,以确保物品在有效期内且存放安全,能够科学规范使用。

在新冠治疗药物方面,对于高校和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资质的中小学,可动态适量储备并建立稳定保供渠道,保证在疫情流行期间和应急情况下足量供应;而对于托幼机构,则无硬性要求。

在常规药物和耗材方面,第一财经梳理发现,脉搏血氧仪、制氧机被首次列入校园防控的防疫物资名单。脉搏血氧仪、制氧机可以用于监测老年人等风险人员“沉默性缺氧”等问题,在疫情发生时,将重症风险关口前移。

除此之外,为加强保障老年教职员工的健康,通知还提出,高校应鼓励感染高风险、具有较严重基础疾病和免疫力低下师生以及60岁以上老年教职员工,在完成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接种满6个月后,进行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指导老年教职员工通过居家监测血氧水平等方式,提升预防重症和早期识别重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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