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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养鱼户罗传坤窃电被供电所执法人员发现,在供电所与罗传坤处理罚款事项期间,所长刘军被罗传坤杀害。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判处罗传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3月20日,该案二审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澎湃新闻从罗传坤辩护人处获悉,二审未当庭宣判,法庭表示,需经合议庭合议后择日宣判。罗传坤的上诉理由是,他认为自己窃电价值不足两千元,但刘军要求罚款32万元,然后谈到16万,最终确定为12万,这样的处罚使其“情绪失控激情杀人”。罗传坤认为被害人刘军存在“严重过错”,而他的行为系“事出有因,罪不至死”。(东方网·纵相视频 蒋美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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