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外地游客来洛体验感,助力第40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即日起至5月5日,对洛阳市主城区范围内悬挂外地号牌的小型车辆轻微违停不予处罚。
洛阳市城市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出台该政策,是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城市管理执法和服务水平,给来洛游客提供良好的文旅体验。政策执行期间,城管部门将对主城区(不含偃师区、孟津区)范围内,悬挂“豫C”以外号牌的7座以下(含7座)机动车轻微违停行为采取柔性执法措施,以规范引导为主,暂时不予处罚。但是,对压占人行横道、消防通道,多排停车等5种严重违停行为,仍将按规定进行处罚。
“实行外地车辆轻微违停不处罚政策,是对洛阳城市停车秩序管理服务水平的一次检验,也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该负责人表示,全市城管部门将按照“市级主导、属地管理、疏堵结合、服务为先”的工作思路,变被动执法为主动服务,全力保障市区主要牡丹观赏园和景区周边交通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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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免因交通拥堵影响出游体验,洛阳市城市管理局呼吁,自驾来洛的游客,尽量将车辆停放在城市区外围地铁站和重要交通节点周边停车场或路内泊位,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市区。停车时主动做到文明、规范、有序,共同维护安全、文明、畅通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政策执行时间
即日起至5月5日
政策执行范围
洛阳市主城区(不含偃师区、孟津区)
不予处罚类型
1.悬挂“豫C”以外号牌的7座以下(含7座)机动车;
2.在不影响通行安全的情况下,单排顺向停放;
3.4月1日前6个月内,车辆无违停行为被洛阳城市管理部门记录。
5种违停行为不免罚
1.在城市快速路或交叉路口、公交车站违法停车的;
2.压占盲道、消防通道、人行横道、网格线违法停车的;
3.多排停车、逆向停车的;
4.在有空余泊位的公共停车场周边违法停车的;
5.违法停车被投诉举报或造成拥堵、车辆缓行等危害后果的。
来源:洛阳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