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他人从事非法营运活动而出借车辆,车主会被处罚吗?”“旅客不按照自己的座位号抢霸座位,会承担民事责任吗?”在浙江交通集团天台服务区交通法治驿站的一处互动角,工作人员为来往司机和乘客释疑解答。
近日,台州市“法助营商”送法下乡活动暨交通法治驿站揭牌仪式在天台服务区举行。这一旅途中转站如今华丽转身成了交通法治宣传的“记录仪”,标志着台州市交通运输系统以多样化形式全面开展普法工作再添“新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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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这个驿站,法治宣传直通到站点,让司机与乘客在休息之中受教育、悟道理,强化了法治观念,这样的窗口有效、有用、有味道。”天台服务区负责人陈超介绍。
走进天台服务区,入口处法治驿站的蓝色标识十分醒目,在金句墙、展望墙、交通案例墙、司乘功能区、互动角等区域,浓浓的法制宣传气息扑面而来。据悉,台州市交通法治驿站占地约77亩,分为设计大厅和四大功能展区。
内容方面,该法治驿站将法治文化与行业特色文化的有机融合;形式方面,利用现代多媒体应用技术、虚拟现实、模拟仿真互动等技术,结合图片、文字、模型,应用智能化手段把科学性、趣味性、知识性及互动性融为一体,为参观体验者提供了丰富多样、生动有趣、互动体验强的法治教育。
“天台服区位于上三高速公路,人车来往密集,是法治宣传的‘黄金宝地’,不能任其闲置。我们以服务区为纽带,将服务功能、休闲功能重新划分,创新法治服务功能,让新业态群体在驻足停留中感受法治文化的熏陶,在体验互动中增强遵章守法的理念,在潜移默化中增强建设平安交通的意识。”台州市交通运输局法规处处长颜青鹏说。
近年来,台州市交通运输部门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学法与用法相结合、线上与线下普法相结合,通过“路政宣传月”“交通与法同行”“法治护航强国路”等各种载体,全面开展普法工作。
目前,台州市交通法治驿站已被浙江省普法办列为“浙江省公民法治素养监测点”,被台州市总工会命名为“心灵驿站”。颜青鹏表示,将服务区具有的特性和功能与法治文化有机融合,打造“交通法治+生态化、沉浸式休闲驿站”,营造“与法治同行铸就平安之路,用法治之光照亮前行之路”的新场景、新氛围是一次创新且有益的尝试。接下来,台州市交通运输系统将继续打造“1+N”普法宣传阵地,依托新建的交通法治驿站,并结合各县(市、区)实际,因地制宜全域推进普法宣传阵地建设,进一步扩大全市交通法律法规宣传范围。
编辑|周倩
记者|张诗雨 李晓玉
通讯员|王多思 王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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