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岁女儿被确诊外阴炎、处女膜缘有缺口,甘肃定西临洮的宋先生怎么也想不通,女儿桃子(化名)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在医生的建议下,宋先生选择报警,在派出所做笔录时,才知道女儿疑似被猥亵一事。“女儿说被她妈妈的男性朋友猥亵过两次,也指认了事发地点和涉案男子。”宋先生说,女儿口中的涉案男子,正是妻子的男性朋友罗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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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罗某否认猥亵之事,称“他们两口子闹矛盾拉自己垫背”。当地公安部门立案调查后,又因“没有犯罪事实”为由撤销案件。一时间,此案真相扑朔迷离。
近日,临洮县委宣传部一位副部长回应新黄河记者称,县上对此事高度重视,已经作了专门安排部署。
女童身体异常,医生诊断后让报警
宋先生今年35岁,在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跑出租车,近年来一直由妻子在家照顾女儿日常生活。2022年4月,妻子起诉离婚后,宋先生则自己带着女儿桃子生活。
宋先生回忆说,夫妻俩吵架后妻子经常离家出走。2020年11月,妻子从家中把女儿带到兰州。女儿跟妈妈从兰州回来后,就说身体不舒服,某天早上起床,他不经意间看到女儿下体疑似流出不明液体。宋先生告诉记者,“当时我让妻子带孩子去检查,结果她回复说‘女人的事你少管’,但她应该知道怎么来的。”
2022年4月,桃子又说身体不舒服,“开始孩子说肚子和下身疼痛,我想着是肚子着凉了,也没想那么多,老师说让带孩子去医院看。一开始去的县医院,医生说让带到兰州大医院看看,去年5月我就带孩子去兰州的医院检查,医生诊断说孩子下体感染,处女膜破裂。”
据宋先生提供的几份不同医院门诊病历和检查报告单显示,桃子临床诊断结果为外阴炎和细菌性阴道炎,外阴略潮红,处女膜缘12点见一缺口,异常排液。宋先生称,当时医生检查完建议他去报案。他询问女儿究竟发生了什么,女儿闭口不谈,他怀疑女儿遭受妻子虐待,于是选择报警。
女儿说两次遭人猥亵,第一次现场还有目击证人
2022年6月4日,临洮县公安局八里铺派出所受理了案件。在陪同女儿做笔录期间,他第一次听女儿说起被猥亵的事。宋先生告诉记者,女儿说自己先后两次遭遇猥亵。第一次是2020年11月,当时妻子跟他吵完架后,从临洮家中把女儿带到兰州,住在涉案男子罗某登记的宾馆客房中。“孩子回忆细节说,她跟着妈妈先是乘坐大巴车,然后坐出租车,她不记得去了哪里,只知道最终目的地是一家酒店,她进入一间仅有一张大床的房间时,房间内已有包括罗某在内的四名男子。在她妈妈洗澡的时候,她正趴在床上看《猪猪侠》,罗某脱掉了她的裤子,将手指伸入下体。看完了三集《猪猪侠》后,她妈妈洗完澡出来,一行人到附近KTV喝酒。她后来在KTV睡着了。喝完酒后,妈妈带着她又回到了酒店。她和妈妈以及罗某3人挤一张大床睡觉,妈妈睡在中间,她睡在边上,那个叔叔睡在里边。”
“孩子是当着派出所民警的面直接讲的。因为我是孩子的监护人,孩子给民警说的时候我一直在场。”宋先生强调,民警先后四次做了笔录,女儿都提到了被猥亵的事实内容。之后,她也指认出了第一次发生时的宾馆和罗某的模样,“罗某那个照片,她一眼就认出来了。”
宋先生表示,此后,同年冬天还在罗某的家中发生过一次,而且同样用的手指。“孩子跟我说,她妈妈带她去罗某家,趁着妈妈出去的时间,罗某再次脱下她的裤子,同样是用手指侵害下体,这次施害时间大约一分钟。事后,罗某还让她不要告诉任何人。孩子说第二天告诉妈妈了,但她置之不理。”
宋先生说,女儿以前特别活泼可爱,又热爱艺术,曾获得过不少奖项。现在,女儿胆子变得特别小,而且经常做噩梦说梦话。“身体和精神状况都不好,我走到哪儿孩子跟到哪儿,害怕我不要她了。”
因证据不足,警方立案后撤案
新黄河记者了解到,根据2022年8月18日临洮县公安局八里铺派出所作出的《关于宋XX被猥亵一案情况说明》显示:2022年5月27日,宋先生带女儿到辖区派出所报案。接到报案后警方第一时间开展侦查,由于孩子年龄尚小,不能完整表述案发时间、地点和详细过程。次日,询问其母亲时,对方称确实带女儿前往兰州一家宾馆住宿过,第二天就回了临洮,但住宿期间并无他人,也未发生猥亵行为。办案民警对罗某进行询问,对方否认猥亵一事。
罗某今年33岁,是临洮县人,居住在兰州。民警根据桃子陈述的被侵害时间,经查询罗某的住宿记录,显示罗某在2020年11月13日在兰州市西固区某宾馆有过登记住宿。民警驱车将桃子带至兰州市进行确认,确定案发地在该宾馆610房间。不过,民警调取当时视频监控但均无保存,询问当时宾馆负责人也已寻不到。此后,民警根据宋先生提供的案件相关在场三名人员照片,确定其为罗某、张某某、梁某某。民警对张某某和梁某某进行询问,两人均表示不认识涉案男子罗某。
根据《情况说明》显示,办案民警经过询问案件相关人员后,又调取了医院就诊记录,显示桃子病因为阴道炎症,无法确定是猥亵行为造成。经过综合分析,认为此案没有证据证实犯罪行为的发生。从桃子的就诊记录来看,曾给她做过检查的其中一家医院的工作人员也解释称,单从病情状况难以断定是否由猥亵造成。最终经过民警调查,相关部门研判分析,认为该案时间久远,各类证据缺失,只有口供,没有证据支持,经综合分析认为,没有证据证实犯罪行为发生,2022年7月16日作出不予立案决定。
之后,宋先生提出复议申请,2022年8月收到复议决定书,决定书显示因现有证据无法证实存在犯罪事实,决定维持原决定。9月,宋先生向临洮县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案监督申请,之后临洮县公安局再次受理案件。一直到2023年3月9日,县公安局因没有犯罪事实撤销案件。
当地政府高度重视,已作专门安排部署
近日,新黄河记者试图联系临洮县办案民警和公安局了解办案详情,对方以不能透露案情为由婉拒了采访。记者尝试联系桃子母亲,但电话号码显示已是空号,“我现在也找不到她,之前用的号码是我家里人的,后来肯定换号了。”宋先生说。
另外,被指证猥亵的男子罗某回复记者称,“完全没有的事。”他称,自己已经配合当地做过调查,且也收到了撤销案件决定书。先前在接受相关媒体采访时,罗某称桃子并未来过他家,桃子父亲是“疯子”。同时,他称自己与桃子母亲只是朋友,否认两人闹离婚是因为自己第三者插足,称自己也是受害者,“(他们)两口子闹矛盾,他是故意要拉个垫背的。”
日前,临洮县委宣传部一位副部长短信回复记者表示,县上对此事高度重视,已经作了专门安排部署。宋先生希望,警方能依法办理此案,“给孩子一个公道,赔偿孩子的损失。”
针对此案,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谭敏涛告诉新黄河记者,性侵类案件本身就处于隐秘环境下发生,因此除了当事人口供之外,客观证据很容易灭失,需要公安机关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询问被害人、调查嫌疑人与被害人家属的沟通情况以及获取被害人受伤情况,这样才能全面查清案件事实。另外,可以对未成年人受伤的部位进行司法鉴定,以确定是否受到侵害,以此作为认定犯罪事实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