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工会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决定,全面履行工会“维护、参与、建设、教育”四项社会职能,努力创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规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相关资料图)

二、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女教职工的特殊权益。

三、负责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筹备与会务,督促检查教代会决议执行情况和提案落实情况。代表、组织教职工通过教代会和其它形式参加学院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积极推进院务公开。

四、配合有关部门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鼓励和支持教职工参与业务培训、教学科研、教学改革和职称评定,组织教职工开展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文化、艺术、体育活动,不断提升教职工素质。

五、积极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逐步改善教职工工作和生活条件。切实做好教职工重病住院、教职工及亲人过世、特困户的慰问、走访工作。

六、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制定工会工作计划,指导各工会小组开展工作。

七、接待来信来访,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

八、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做好工会会员发展、工会干部和教代会代表培训工作。

九、收好、管好和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十、认真完成院党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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