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互联网时代,“低头族”无处不在,“马路低头族”更是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各地因此引发的交通事故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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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批准通过了《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决定》,针对过马路看手机等行为,增加“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不浏览手持电子设备”的规定。
马路“低头族”成安全新隐患
移动互联网时代,手机成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工具。数据显示,中国市场2022年拥有超过9.5亿智能手机用户。目前,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只是规定了驾驶机动车不得拨打接听手机,没有禁止过马路用手机。
马路“低头族”已成为交通领域的新隐患。在诸多不分场合、随时随地低头玩手机的人群中,有的因为走路分心而摔倒甚至掉进沟里,有的在公共场所“看丢”了孩子,还有的逼停了机动车甚至引发了交通事故。
2017年,广东省中山市民胡某横过马路时,因为看手机闯红灯,与沿机动车道行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致乘坐摩托车的张某受伤,后抢救无效死亡。
2018年12月,广东中山一位行人因走路时低头看手机而闯红灯,引发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被判处缓刑。
多地立法处罚“过马路时玩手机”
为纠正斑马线“低头族”现象,国内已有多地立法予以禁止:
浙江温州
2019年开始实施的《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禁止“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低头看手机、嬉戏等”,违反者处警告或10元罚款。《条例》施行后不久,当地便开出了第一张行人过马路看手机的罚单。
浙江嘉兴
2020年1月起实施的《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也针对“低头玩手机”过马路的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条例》指出,禁止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浏览手持电子设备、嬉闹,违反规定者处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浙江杭州
2021年4月修订的《杭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在原来“斑马线前礼让行人”的基础上增加了对行人的要求,规定行人在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不浏览手持电子设备,快速通过、不停留不嬉闹。
河南
2022年11月,河南就已经立法禁止行人“低头玩手机”过马路,违者最高可罚200元。
福建厦门
2023年3月,《厦门经济特区斑马线安全管理规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最受关注的,是对行人的通行要求:行人不得在斑马线上坐卧、停留、嬉闹或浏览手持电子设备,违反相关规定,妨碍车辆合法通行的,将被处以警告或50元罚款。
专家:目的不是罚而在于规范
在交警部门及专家们眼中,规范出台的目的不是“罚”,而是唤醒市民的文明通行意识,并能够在长期的执行中形成习惯。
中国地理学会城市与区域管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文忠表示,马路“低头族”现象的治理必须多管齐下,特别是将法律约束和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其中,机动车辆驾驶过程中使用手机的问题,需要交管部门严格执法,查处此类违法行为。相比之下,行人、骑电动车者看手机的问题则缺乏相关惩处规定。对此,张文忠认为,应首先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立此类行为的管理规范,提高惩处力度。“治理马路‘低头族’也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驾驶员和行人的规则意识,逐步提高人们的交通出行素养。”
重庆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高级工程师、博士王辉曾从学术角度对人车的互动关系进行过分析,他认为,城市通行需要平衡效率与安全,参与交通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都会对这一动态系统产生影响。
王辉表示:“交通系统是一个大家互动的系统,单方面的参与肯定不行,需要大家都参与进来,不可能让机动车完全礼让行人,因为城市的交通系统除了安全之外,还有一个畅通的评价指标,不能一味地追求安全,降低速度来礼让,还要考虑到整个城市交通系统的运行效率。我们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肯定处罚行人的难度大,因为不好取证,但是我们也会根据情况进行批评教育。有些城市在斑马线、人行横道路段有交通劝导员,让车辆停车让行,也可以督促行人加快通行,我觉得肯定是一个综合的过程,哪一方面都不可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