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8月11日,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发布《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措施涉及公积金贷款、预售资金、问题楼盘化解等21条,有效期至2024年5月31日。文件提出,支持改善性购房需求,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银行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提高贷款最高额度,单方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提高到45万元,夫妻双方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由55万提高到65万元。公积金缴存职工可提取账户余额帮助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购房。逐步推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