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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11月3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3日从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2020年以来,检察机关起诉洗钱犯罪案件数量保持快速上升态势。今年1月至9月,中国检方以洗钱罪提起公诉共计1462人,同比上升142.5%。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负责人介绍,检方起诉洗钱犯罪案件数量快速上升的一个背景在于刑法修正案(十一)的施行。根据法律对自洗钱案件办理的新要求,多地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案件中,发现上游犯罪分子自洗钱线索后,依法追加起诉洗钱罪。

官方3日发布的一批检察机关惩治洗钱犯罪典型案例中就有一起自洗钱案件。在“冯某才等人贩卖毒品、洗钱案”中,检方认为,冯某才收取毒赃后将赃款转移至他人的资金账户,具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故意。检方以贩卖毒品罪、洗钱罪对冯某才提起公诉,冯某才认罪认罚。

最高检第四检察厅负责人称,实施上游犯罪后又洗钱的,不仅要追究上游犯罪的刑事责任,还要追究洗钱犯罪的刑事责任。

这批案例还揭示了各种形态的洗钱手段,有的是“典型的跨境转移资产型洗钱犯罪”,有的“采用虚假股权交易方式洗钱”。

最高检方面称,将继续坚持上游犯罪、洗钱犯罪同步审查,持续加大追诉洗钱犯罪力度,并以反洗钱为手段遏制上游犯罪、促进追赃挽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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