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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近日,浙江省义乌市对房地产相关政策进行了优化。

据金华新闻客户端消息,义乌市对5项房地产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

在购房契税补贴方面,在5月公布的《义乌市2022年购房契税补贴实施细则》中,第二条第1款补贴标准“购买首套商品住房,按所缴契税地方留存部分100%给予补贴;购买二套及以上商品住房,按所缴契税地方留存部分80%给予补贴”的截止时间由原来的9月30日延长至12月31日。

同时,取消《细则》第二条第2款“凡在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首套商品住房,按所缴契税地方留存部分80%给予补贴;购买二套及以上商品住房,按所缴契税地方留存部分60%给予补贴”。

在鼓励“团购”买房方面,义乌鼓励房企开展“团购”优惠活动,在备案价浮动基准上,对“团购”10套及以上商品住宅的可以再下浮2%以内;对“团购”20套及以上的可以再下浮3%以内;对“团购”50套及以上的可以再下浮5%以内。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接洽,组织商品房集中批量购买活动,与房企协商达成的优惠价格不计入商品房备案价格跌幅比例范围。

同时,在自愿前提下,义乌鼓励房企在房地产项目在备案价浮动基准上,对使用货币化凭证购买对象,再给予一定的让利。

在人才购房政策方面,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创新强市首位战略,更高质量服务人才创业创新,义乌对人才购房补助政策进行调整优化,将允许人才购房补助款用于人才申购房产的首付,具体实施办法将根据义乌市人才新政出台时间同步下发。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方面,义乌于2022年11月1日起废止《关于启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的通知》文件,今年8月1日以后首次申请预售许可的项目,将严格按照金华市《市建设局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金华银保监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执行。

据金华新闻客户端报道,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即8月1日以后首次申领预售证的项目,全面纳入省厅预售资金监管系统监管预售资金,基本实现首付款入账才能网签,项目预售资金入账可查,出账由建设局进行审核等功能,进一步落实了中央保交楼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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