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腐红烧鹅肉、肉末红薯粉、糖醋莲花白、素炒青瓜、黄瓜肉丝汤、苹果、牛奶……这是贵州省铜仁市第十一小学学生陈曦在学校的午餐食谱。“学校的午餐营养丰富,还非常好吃!”近年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深入实施,已惠及学生3.5亿人次。
近日,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疾控局,制定并印发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
为什么制定实施办法?其中有哪些亮点?记者为您解读。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些地方食品安全管理不严格、供餐质量和水平不高
全国农村学生营养办有关负责人介绍,2011年11月,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启动实施。10多年来,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推进营养改善计划各项工作,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明显改善、身体素质明显提升。
“同时也要看到,一些地方还存在食品安全管理不严格、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供餐质量和水平不高等问题。”该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为持续巩固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成果,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将国家试点地区更名为国家计划地区,地方试点地区更名为地方计划地区。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持续提升农村学生营养状况和身体素质,不断促进农村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育公平,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实施办法。
不得提供保健食品、含乳饮料和火腿肠等深加工食品
实施办法包括总则、管理体制、供餐管理、资金使用与管理、采购管理、营养健康监测与教育、应急事件处置、绩效管理与监督检查、附则共9章45条。
在供餐管理方面,实施办法要求,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地区和学校应大力推进学校食堂供餐。学校食堂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
在供餐形式上,原则上应提供完整的午餐(热食),暂时无法提供午餐的学校可选择加餐或课间餐。
在供餐食品方面,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的标准要求,尊重少数民族饮食习惯。供餐食品应提供营养价值较高的畜禽肉蛋奶类食品、新鲜蔬菜水果和谷薯类食品等,不得提供保健食品、含乳饮料和火腿肠等深加工食品,避免提供高盐、高油及高糖的食品,确保食品新鲜卫生、品种多样、营养均衡。倡导学校食堂按需供餐,通过采取小份菜、半份菜、套餐、自助餐等方式,制止餐饮浪费。
学校负责人,陪餐!
食品安全管理是许多家长高度关注的方面。实施办法要求,实施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原材料采购配送、食材验收、入库出库、贮存保管、加工烹饪、餐食分发、学生就餐等全过程实时视频监控系统,视频要保存30天以上。严格实行食堂操作间、储存间封闭管理,非食堂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未经允许和登记严禁进入。
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每餐均应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餐费自理),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以学生、家长、教师代表为主,营养专家、学校领导和具体管理人员等共同参与的膳食委员会,参与对学校食品安全、供餐质量的日常监管,开展供餐满意度调查等。
严禁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营养膳食补助资金
实施办法要求,严格资金使用管理。
在资金安排方面,明确国家计划地区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地方计划地区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中央财政给予定额奖补。
在资金使用方面,要求中央财政安排的营养膳食补助资金设立专门台账,明细核算,确保全额用于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学生用餐。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严禁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
在资金监管方面,要求各地加强营养膳食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管,开展定期审计;高度重视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的日常使用管理工作,加强受益学生实名制管理,严防套取、冒领营养膳食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