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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副厅长邱景辉表示,检方要以侵害妇女平等就业权益、未采取合理措施预防和制止性骚扰、大众传媒贬损妇女人格,以及未依法履行反家暴职责等其他严重侵害妇女权益的情形作为办案重点,加强精准监督和特别保护。
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授权检察机关开展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公益诉讼。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发布妇女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10件。
据介绍,10件典型案例中有4件涉及妇女平等就业、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3件涉及妇女个人信息、人格尊严、隐私保护等人身和人格权益保障。
其中,“江西省樟树市检察院督促整治低俗广告贬低损害妇女人格行政公益诉讼案”案情显示,今年4月30日,某科技公司在推广妇炎洁相关产品时,通过发布“洗出少女粉”等贬低损害妇女人格的低俗广告进行恶意营销,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当地检方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查处企业广告违法行为。两家涉案企业共被罚款130万元人民币,主动配合整改,依法下架相关产品,并通过解聘、降薪等方式追究了20余名涉案相关人员的责任。
全国妇联权益部副部长李岳阳介绍说,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也涉及反家暴,其中一例是检方针对智力残疾妇女遭受家庭暴力,医疗机构未履行发现报告义务、行政机关监管缺失等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邱景辉在谈及下一步工作时表示,最高检将聚焦侵害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人身和人格、财产等各方面合法权益的公益损害突出问题,切实加大办案力度,回应社会关切,监督保障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统一正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