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终于得到安慰,可以给他们报仇了!”得知20年前杀害丈夫、儿子的凶手抓获归案时,刘女士大哭一场。
(相关资料图)
年逾六旬的她至今仍清晰记得,1997年5月15日晚,她倒垃圾后在别人家打了会麻将回到家中时,发现丈夫阎某鸿和年仅7岁的儿子惨遭杀害,躺在血泊之中。
随后,警方赶到现场,锁定与阎某鸿在同一单位的严某峰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当警方赶到严某峰家中时,发现其已经出逃。
案发后,长沙警方成立专案组,赶赴与严某峰有社会关系的湖北、广东、广西等地追捕,但此人宛如人间蒸发,消失无踪。
↑严某峰被押回长沙
2017年12月2日,长沙本地媒体一条“长沙一杀人犯隐姓埋名潜逃20年 竟成讲粤语的小老板”的新闻,勾起了这桩曾在当地轰动一时的陈年旧案。据当年媒体报道,严某峰潜逃在外隐姓埋名长达20年之久,直至2017年12月2日被民警从广东肇庆押解回长沙。至此,该案被成功告破。
警方审讯中,严某峰3次交代了当年杀害刘女士丈夫、儿子的犯罪事实,但又翻供不认。
此后,严某峰被以犯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由于存在物证及案卷材料丢失的情况,庭审中,严某峰拒不认罪,辩护人3次为其作无罪辩护。
该案法院一审后,严某峰被判死刑,上诉之后发回重审,再经过重审程序的一审、二审,法院三次判处严某峰死刑。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目前,该案已在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
追凶20年:
因工资待遇引发矛盾
杀人逃亡后改名换姓成商人
1997年5月15日晚,长沙市天心区扫把塘二村一栋居民楼内,发生一起“一大一小”两死命案,49岁的阎某鸿和他7岁的儿子被人杀死在家中。由于事发地为湖南某建筑公司居民区,消息迅速在当地传开。
↑当年案发居民楼
接到报案后,长沙警方成立“1997.5.15”致两人死亡命案专案组开展侦查。经过调查,办案人员了解到同在一个单位的严某峰与阎某鸿存在矛盾,当晚又去过阎某鸿家,认定严某峰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然而,当警方赴严某峰住处时,他已经逃跑了。
案卷材料显示,其前妻(严某峰案发后经公证离婚)曾称,案发当晚,严某峰打来电话,说骑自行车撞了人,让她拿钱给他去给撞伤的人看病。其前妻拿钱下楼交给他后,严某峰便走了。从那以后的二十余年,严某峰犹如人间蒸发,杳无音信,直至2017年12月被抓。
严某峰被抓后交代,他是因为工资待遇问题,与当时的公司经理阎某鸿产生矛盾。
办案机关指控,1997年5月15日晚,严某峰与同公司水电维修人员吴某月骑自行车来到阎某鸿家中。吴某月稍坐后先行离开,之后,严某峰就工资调档一事与阎某鸿激烈争吵并发生扭打。在扭打的过程中,严某峰持水果刀朝阎某鸿胸部等处捅刺,致其倒地死亡。严某峰离开时,听到卧室内阎某鸿之子的叫喊声,因担心惊动邻居,遂进入卧室持水果刀朝其颈部等处捅刺,致阎某鸿儿子死亡。严某峰用被子将阎某鸿儿子尸体掩盖,并从阎某鸿家找了一件男士衣服换下沾有血迹的蓝白相间T恤,将换下的血衣丢弃在阎某鸿家客厅。严某峰骑自行车回家,向妻子刘某要了3000元现金于当晚逃离长沙市。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严某峰曾供述,案发后,他从长沙拦了一部出租车去株洲,从株洲火车站乘火车逃至广州,辗转多地来到广东肇庆。到肇庆不久后,严某峰在路上捡了一个名为“刘德伟”的老式身份证。使用了几年后,他看到路边贴有办身份证的小广告,便联系对方,用自己的相片办理了“刘德伟”的身份证及户口,从此他改名换姓,成为了“商人刘德伟”。
逃亡人生:
变身肇庆“成功人士”
当地同行:他口才好,做事比较认真
2017年12月2日,长沙本地媒体以“长沙一杀人犯隐姓埋名潜逃20年 竟成讲粤语的小老板”为题,报道了严某峰被捕的消息。
据当年媒体报道,当年的办案民警称,严某峰化身成为他人,在肇庆市成立了新的“家庭”,事业上也逐渐获得成功。被民警抓获时,他是当地某协会的常务副会长、秘书长,每日与企业家、名流觥筹交错,推杯换盏,俨然成了他人眼里的“成功人士”。
在肇庆经商的黄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与“刘德伟”大约在2009年时认识。“我认识他之前,他估计就在肇庆有几年了,那时候已经在肇庆买房。”
黄先生回忆,“刘德伟”在肇庆有一家广告公司,主要承接一些站牌广告、灯箱,也承接城市宣传的活儿。“2009年认识他的时候,他应该就有一定的基础,看他资金方面好像还是比较充裕的。”那时,“刘德伟”会经常带黄先生去结识一些朋友,“根据他们的关系,看上去好像认识好多年。”
在黄先生的印象里,“刘德伟”口才好,记忆力强,做事较认真严谨,时间观念也很强。“他很能说的,逻辑性也是比较完善,做事情很少有错漏或遗忘。”
黄先生说,生活中的“刘德伟”并不高调,平常喜欢钓鱼、喝茶,没什么特别开销。
“但他经常说要做点事情。”黄先生介绍,“刘德伟”2014年筹备建立当地的营销学会,任副会长兼秘书长,操盘具体运作,经过发展会员达两三百人。“他一直想着要做一件有成就感的事情,所以他后来基本上就把心思放在协会这一块。”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网上至今仍能搜索到“刘德伟”作为肇庆市营销学会副会长、秘书长出席活动的信息,他在当地某职业技术大学担任校外创业导师的信息,也依然存在。
对于熟悉的刘副会长,原来是背负两条人命的杀人犯,黄先生说,他感到非常意外。“我们周边认识他的朋友,对他评价还是挺好的,怎么会有这种事情出现,大家很纳闷。”
过往另一面:
曾因故意伤害获刑
原单位同事评价其脾气急躁、好吃懒做
然而在严某峰出逃前的单位同事眼中,他是个脾气急躁,且好吃懒做的人。2017年在严某峰被抓后,多名原单位同事向办案人员反映了这一点。此外,有多名证人证明案发前严某峰与阎某鸿有矛盾,严某峰甚至曾扬言杀人。
比严某峰小11岁的弟弟也向记者表示,在他印象里,哥哥确实存在性格急躁的一面,同时,他也听父母说过,哥哥在他们面前抱怨工作上的不如意。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严某峰受到过的另一次刑事处罚,或许也与他的性格有关。
案卷材料记载,1988年11月26日晚,时年27岁的严某峰从家中出来,准备去看住院的妻子。走到大院后门时大门已关,他找到门卫人员要求走后门去医院看病人,未被允许。此后,严某峰与门卫人员发生冲突,将其打伤导致脑震荡、鼻骨骨折、头皮裂伤等。此后,严某峰在1989年时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严某峰弟弟称,他哥相当于子承父业,在上世纪80年代进入那家湖南省属建筑公司。因为父亲性格比较直,得罪了一些领导,哥哥即使在考学进修回来后,也得不到提拔,因此可能才会因为工资待遇的问题不依不饶。“他当时有家庭、子女,生活的压力,可能对他来说100来块钱或者几十块钱(的提升),确实也很重要。”
案件再起波澜:
3次有罪供述后翻供不认
办案单位因多次搬迁等丢失物证及立案材料
严某峰被抓后,曾3次供述了他于1997年5月杀害阎氏父子的犯罪事实。然而,在警方接下来的多次审讯中,严却翻供了。
严某峰的供述材料显示,他称自己当时在进行防卫,是他在质问阎为何克扣他的工资奖金时,与其发生争吵,后发生推搡、扭打,不知什么时候阎手里多了一把刀,拿刀砍他,他夺刀后才捅向阎某鸿。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在该案一审,重审一、二审中,律师均为严某峰做的无罪辩护。其辩护人表示,本案用于指控被告人故意杀人的客观证据严重不足,无法形成证据锁链,定罪量刑的基础事实缺乏证据证明,应按疑罪从无的原则判决被告人无罪。
严某峰的弟弟也称,该案存在着物证及案卷材料丢失,现有证据不能确定案件就是严所为。
在案材料显示,1997年5月案发后,公安机关曾在案发现场进行详细勘查,并提取犯罪嫌疑人作案后遗留在现场的毛巾、手表、T恤、刀套,然而这些证物在案发二十余年后已经遗失,也未有侦查机关对上述证物上的血迹、指纹等进行鉴定,指向这些物品是何人所遗留的记载。此外,本案的关键物证,作案所用凶器也不知去向。
2018年6月1日,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刑侦大队出具的情况说明显示,犯罪嫌疑人严某峰作案使用的刀子来源及去向现已无法查清。现场勘查中提取的带血毛巾、T 恤衫、手表等物证,在该案现场勘查录像带中可见对于上述物证确有提取,因物证存放场所多次搬迁等原因,上述物证均已不在案。
↑天心分局刑侦大队出具的情况说明
此外,律师提出,卷中证据显示,没有当年公安机关的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等材料,及原案件档案中的调查走访材料。特别是落款为1999年6月8日的拘留证上,引用的是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版的法条,加盖的公章也与当年的形制不同。
对此,天心分局刑侦大队也曾出具情况说明称,上述拘留证并非1999年出具,而是2017年12月根据“网上追逃库中拘留证电子照片”重新制作,原因是刑侦支队及公安局办公地址搬迁等原因,原案件档案中未找到该案的立案材料。同样原因,原案件档案中的调查走访材料现已无法找到,现案卷中相关人员的询问材料均系后期补充。
对此,严某峰的辩护人提出,根据法律规定,可能判处无期、死刑的案件,如果公安机关没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即开出刑事拘留证,自案发后20年即不再追究刑事责任,确需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本案拘留证即使是公安机关2017年12月重新制作,应需报请最高检核准追诉,但至今未见办案机关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材料。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据案卷材料显示,当年案发现场的照片至今仍有保存,其中有一张拍有血掌纹的照片,经鉴定,与严某峰本人的掌纹一致,成为锁定凶手的关键证据。
然而,严某峰的辩护人则表示,案发时出具的现场勘查笔录中,并没有血掌纹的相关记录。同时,通过照片中的掌纹进行鉴定比对,也不符合相关检验鉴定标准。其辩护人表示,目前在案证据看,存在部分照片为高清数码照片拍摄,而案发时为1997年,应当不存在这种可能。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对此情况,被告人已申请对全案照片进行鉴定,但目前尚未看到相关鉴定结果。
该案曾发回重审
终审维持死刑判决
2019年3月4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严某峰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判处被告人严某峰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女士经济损失73690元。宣判后,严某峰和刘女士均不服,向湖南省高院提出上诉。
2019年7月22日,湖南省高院作出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此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在诉讼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女士申请撤回附带民事起诉。
2020年12月4日,长沙市中院作出发回重审后的新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严某峰死刑。
严某峰不服,以本案超过追诉期限、认定的事实没有证据、作案凶器不确定、不排除第三人作案的可能等理由,提出上诉,请求改判无罪。
湖南省高院之后经审理认为,上诉人严某峰因工资待遇的要求没有得到满足,行凶杀人,致二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湖南高院终审判决,驳回严某峰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湖南省高院认为,从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中下载的在逃人员登记信息表和老版刑事拘留证,证明将严某峰列为在逃人员录入湖南省登记库的时间是1999年6月7日,即签发刑事拘留证之日,在逃类型为刑拘在逃。故本案属于在公安机关已经采取强制措施以后,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的情形,本案没有超过追诉期限。
关于定案证据方面,湖南高院审理认为,虽然现场勘查笔录中没有记载提取血掌纹的过程,但在二审庭审中,检察人员当庭出示了1997年5月15日公安人员在案发现场拍摄血掌纹的照片及底片,与在卷的血掌纹照片一致,证明当时收集了该痕迹物证,血掌纹的来源真实、清楚,应当作为定案的根据。
湖南省高院审理认定,本案有多名证人证明案发前严某峰与阎某鸿有矛盾,严某峰曾扬言杀人,有杀人动机;案发当晚,严某峰到过阎某鸿家,有作案时间和条件;案发现场提取的血掌纹经鉴定与严某峰的掌纹一致;尸检鉴定意见系有资质的鉴定人员根据当时的尸体检验照片和记录所作;案发现场遗留的T恤、手表等物证以及严某峰骑自行车往返作案现场和自己家等事实与严某峰的供述、证人证言及现场勘查笔录一致;严某峰三次有罪供述取得合法,其供述使用水果刀杀人等事实与现场取得的客观物证和鉴定意见相符。严某峰杀人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湖南省高院认为,严某峰为一己私利进入他人住宅持械报复杀死二人,其中一人为未成年人,犯罪动机卑劣,犯罪手段残忍,犯罪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大;严某峰还有暴力犯罪前科,人身危险性较大;犯罪后为逃避追究伪造身份生活;审判期间,拒不认罪和民事赔偿,未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根据本案的性质、后果及情节,论罪对严某峰应当判处死刑。
据此,湖南省高院终审驳回严某峰上诉,维持原判,对上诉人严某峰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严某峰的弟弟表示,在他心中一直疑惑,哥哥当时到底是想去解决问题,还是去作案?“如果他是想去做这个案子,为什么还要带上别人一起(去阎某鸿家)?”
对于办理该案为何存在物证及案卷材料丢失的情况?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方面回复称,作为公安机关,侦查方面早已经终结。对这个案子来说,现场留下的掌纹等证据,经过了检、法认定,一审判处死刑,二审都维持原判。
如今,对失去丈夫、儿子的刘女士而言,最大的愿望就是凶手得到严惩。
(原题为《男子杀害两人后逃亡,隐姓埋名20年成外地营销学会副会长,拒不认罪后3次被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