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山东消费提振年”决策部署和《青岛市关于大力提振文化和旅游消费的政策措施》《青岛市关于支持商贸流通行业促进居民消费的政策措施》文件精神,市南区研究出台《青岛市市南区2023年激活文旅商贸消费市场惠企惠民服务十六条》,进一步促进文旅商贸资源整合,推动文旅商贸消费市场回暖、扩容升级,聚焦提振文旅商贸消费信心,激发文旅商贸市场活力。

青岛市市南区2023年激活

文旅商贸消费市场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惠企惠民服务十六条

为繁荣文旅商贸消费市场,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市南区充分整合文旅商贸资源,激活文旅商贸市场,制定以下措施。

第一条  即刻启动经济发展文旅政策兑现。优化实施“不见面刚性兑付”,开展“线上申报”,于3月底前首批奖励资金兑现到位,让文旅企业切实享受政策红利。

第二条  实施景区门票减免行动。自1月21日起至3月31日,全区4家国有A级旅游景区免首道门票,鼓励非国有A级旅游景区首道门票实行不低于5折的降价优惠,拉动景区及周边综合消费。

▲图片来源:微博@请叫我安大侠

第三条  发放电子消费券。联合各大商超、企业,组织开展“新春购物季”、“庆新春文旅惠民消费月”等系列消费促进活动,面向全区文化、旅游、住宿、餐饮、零售、汽车等购物消费场景发放总额300万元的电子消费券。

第四条  举办大型节会活动。1月25日到2月19日举办2023青岛·市南首届新春逛街里节,以海誓山盟广场为核心主会场,举办大艺术家·遇见上街里、上街里·热红酒派对等八大板块主题活动,营造热闹喜庆的春节氛围,带动老城区文旅消费。

第五条  举办系列主题促消费活动。1月6日到2月5日举办“2023亿惠青岛消费年市南新春消费季”活动,包含好物年货节、万象惠吃节等9大类主题活动。

第六条  推动零售业消费提升。开展青岛老字号商品展、外贸进出口优品展、“‘兔’飞猛进,驾享市南”汽车展等系列展销活动,拓展老字号产品、外贸产品、新能源汽车销售渠道。支持万象城、海信广场、银座商城等13家大型商超推出“千灯映万象”“新年福章红包”“IN祈中国年”等30场促消费活动。

第七条  激发住宿业消费潜力。支持住宿业企业开展预售、预购、套餐优惠等激发“未来消费”活动,推出客房套餐、连住优惠套餐等60条优惠活动。

第八条  助力餐饮业消费回暖。组织开展“寻味市南”美食大拜年活动,鼓励餐饮企业抓住春节年夜饭消费黄金档期,推出“春节预制菜”“欢乐年夜饭”“美食大礼包”,支持餐饮企业对促销活动进行宣传推介。

第九条  提升会展业消费拉动能力。依托华润万象城、海信广场,以及西部城区历史建筑等载体资源,鼓励会展企业举办各类艺术展、红酒展、建筑展、陶瓷展等系列文化特展活动,有效拉动城区时尚消费。

▲图片来源:微博@旅行摄影师_笑飞雪

第十条  打造艺术商圈,刺激商圈消费。在商超等商业场所举办浮山湾“与你不期而遇”艺术商圈展演、推出“新春民乐音乐会”、“新市年味集”、“玩出新花YOUNG”等10场活动,在消费的同时感受艺术,用艺术提升消费体验感,打造商圈的消费新场景。

第十一条  鼓励文博场所举办活动。全区18家博物馆免费向市民、游客开放。支持9家博物馆开展民间戏曲表演欣赏、民间手工艺制作体验、文博市南公益研学等31场活动,区文化馆开展山东省非遗月市南区系列活动、元宵喜乐会等6场活动,区图书馆开展“读民间故事,感受剪纸文化”、传统节气·雨水等5场活动。

第十二条  繁荣演艺市场。支持青岛音乐厅、中国曲艺社、青岛交响乐团、龙马社黑匣子剧场、广电影视剧场举办雅乐惠民音乐会、儿童剧、开心麻花舞台剧等32场演出。

第十三条  撬动国内旅游市场复苏。开展城市旅游互推活动,联合省内重点客源县区、甘肃省宕昌县、甘肃省定西市开展城市旅游线路、景区、酒店互相推介活动,促进客源互换,加大相互宣传推广,带动市南文旅消费。策划花海市南、海誓山盟婚恋旅游、最美影视天然外景地、康养旅游在市南等主题,并鼓励配套推出微度假、周边游等产品。

第十四条  一体化整合旅游资源。建立集合酒店民宿、景区、旅行社、文化娱乐的综合联盟,鼓励联动推出内容丰富、场景多样、相互赋能的套餐产品。鼓励旅行社与辖区A级旅游景区、住宿企业进行联动,带动市南文旅消费。推出“冬游市南”主题线路,运用“网红+直播+旅游”模式宣传,集聚流量,为文旅市场服务注入活力。

第十五条  强化金融帮扶。引导商业银行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支持受疫情影响资金周转困难的文旅企业,做到应贷尽贷。指导金融机构加大普惠小微信贷支持力度,做到各类手续费应免尽免、应减尽减。

第十六条  助力企业招工、返岗。鼓励开展文旅企业“线上”、“线下”招聘会,协助意向文旅企业发布岗位信息,做好岗位准备。鼓励酒店、景区、文博场馆春节期间营业,支持员工节后加快返岗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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