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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网3月23日讯(记者 王震远)  记者从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了解到,青岛爱诺伴侣动物医院有限公司同安路分公司因存在动物诊疗场所不符合规定条件继续从事动物诊疗被市农业农村局予以警告处罚。

2023年3月21日,青岛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向青岛爱诺伴侣动物医院有限公司同安路分公司负责人、技术院长李玉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后,对该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其存在没有布局隔离室的行为,违反了《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据《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对青岛爱诺伴侣动物医院有限公司同安路分公司予以警告处罚。

据公开资料显示,青岛爱诺伴侣动物医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05月12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热河路8号甲,法定代表人为刘树新。经营范围包括陆生动物诊疗(动物诊疗许可证 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批发、零售:宠物用具(不含食品药品)、饲料、日用百货、电子产品、工艺品、建筑材料、针纺织品、五金交电;加工、生产:宠物用具;宠物美容、寄养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青岛爱诺伴侣动物医院有限公司具有3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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