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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网4月7日讯4月4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督办日照市东港区理想之城南区一标段项目“4·1”事故查处工作的通知》,日照市东港区理想之城南区一标段项目发生1起高处坠落类型事故,造成1人死亡。将事故直接涉及的施工、监理等单位公示警示为全市施工安全风险企业,责令事故项目全面停工整顿,暂停其项目预售或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
《通知》显示,该工程建设单位为日照华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闫磊,项目负责人周士伟),施工总承包单位为日照天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兆良,项目负责人张萌),施工专业承包单位为太阳雨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江苏省,法定代表人徐刚,项目负责人闫杰伦),监理单位为山东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济南市,法定代表人陈文,项目总监袁洪周)。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要求,山东省住建厅对该事故查处工作启动督办程序,将事故直接涉及的施工、监理等单位公示警示为全市施工安全风险企业,责令事故项目全面停工整顿,暂停其项目预售或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立即启动对涉事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复核(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复核由事故所在地主管部门负责,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核由企业注册地主管部门负责)和对建设、监理单位资质动态核查。于2023年4月19日前,将核查结果及行政管理措施实施情况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通知》要求,指导督促有关单位依法依规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履行部门职责,参与事故处理。积极做好与应急管理部门的协调沟通,确保信息畅通。及时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和有关规定,结合部门职责,对责任单位及单位负责人等按上限暂扣、停业、降级、吊销有关证照,实施经济处罚。严格按照《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现场警示教育办法》,组织开展事故现场警示教育。现场警示教育结束后10日内,将现场警示教育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并向行业企业和工程项目公开。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由市、县(市区)主管部门对直接监管项目开展一次全覆盖、拉网式巡查检查,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避免出现同类问题。事故调查报告(含地方政府批复)、住建部门处罚文书等材料,请分别于政府批复之日起7日和30日内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天眼查公开资料显示,该项目建设单位日照华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于2014年,为山东鲁班控股集团成员,该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施工总承包单位日照天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为日照市飞泰能源成员,注册资本3亿元,法定代表人丁兆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