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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全媒体记者 李伟豪 实习生 陈心如

4月19日晚,胶州市至善托管内两名学生因打闹导致厕所门玻璃破碎,一名学生强强(化名)胳膊被割伤,呈现出两处长达4至5厘米的伤口。强强家长认为托管有责任,需赔偿六万元(包括后期疤痕清除费用等),托管一方接受不了。山东德衡(上合示范区)律师事务所薛峰主任表示致伤学生应承担主要责任,托管因监管不力负次要责任,受伤学生如果有过错也占一定责任。

受伤学生家长:托管态度令人心寒,要求赔偿六万元

半岛记者联系了在托管中受伤学生强强的家长,强强家长表示,事发后,托管负责人张先生将孩子带到了附近的诊所,家长到的时候已经包扎好了,后来去医院才看到伤口很大,从晚上七点半一直到十二点才结束,期间托管负责人一直没有出面。“目前监控没有发给我们,医药费等赔偿也没有给,我们后期要通过起诉的方式解决这个事情。”强强家长告诉记者。根据强强家长出示的病历照片显示,强强右胳膊有两处约4cm、5cm的皮肤裂伤,虽然没有触及神经和骨骼,但进行了清创缝合手术,缝合近二十针。

至善托管负责人:尝试与家长沟通解决,赔偿6万接受不了

“强强是4月19日下午6点半受伤的,和另一个学生在走廊厕所附近打闹,另一个学生用腿顶着厕所门,手拿塑料凳子躲在门后,强强从厕所出来推门,一股猛劲将厕所玻璃推碎导致受伤。” 至善托管负责人张先生向半岛记者陈述了事情发生的经过。张先生表示,事发后托管第一时间带孩子去了附近的胶州京典医院,带孩子清理止血,后来考虑到托管还有学生,没有一起去青岛胶州中心医院。张先生告诉记者,孩子在托管受伤,托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可以赔偿,但是不能接受强强家长提出的诉求,托管也多次尝试与家长沟通,但沟通未果。

律师:致伤学生监护人承担主要责任,托管监管不力负次要责任

“因两名学生在托管打闹导致一方受伤,一般情况下,致伤学生的监护人应承担主要责任,托管学校需承担监管不力的次要责任,如果受伤一方学生在事情中存在过错,受伤学生监护人也可能承担部分责任,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结合相关材料、致伤过程来判定。”山东德衡(上合示范区)律师事务所薛峰主任告诉半岛记者,并表示孩子之间打闹造成的伤害都不是故意为之,双方可以通过社会法律机构等进行调解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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