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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全媒体记者 尹彦鑫 通讯员   范天梦

4月25日,崂山法院宣判一起涉崂山旅游景区门票的诈骗案件,对团伙主要成员李某某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并追缴犯罪所得人民币10385元,发还涉案被害人。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4月至7月期间,被告人李某某伙同郭某某、赵某某(另案处理)在青岛崂山景区外招揽外地游客前往崂山风景区游玩,使用其手机微信、支付宝代游客在崂山风景区官网微信公众号购买电子门票并收取游客门票费用。后被告人李某某等人采取带领游客仅在旅游专用道路行驶游玩、不进入景区且不激活电子门票,待游客离开后将电子门票进行退票的方法,骗取游客门票款共计人民币1.12万余元。

本案中,被告人李某某钻外地游客对崂山景区不熟悉的空子,使用代买门票再退票的方法非法占有外地游客财物,使外地游客误以为游览旅游专用线路就是游览崂山风景区,对崂山风景区的旅游形象造成了恶劣影响,且该案涉案被害人人数众多,崂山法院对此案依法从严从快处理,有力震慑了不法分子,维护了旅游市场的秩序。

■法院提醒

购票务必选择正规渠道

春暖花开,又是旅游的好时节。大家沉浸在出游的喜悦时,诈骗分子也蠢蠢欲动,他们以旅游为诱饵,实施诈骗,骗取钱财,让旅行的开心变成糟心。旅游骗局陷阱多,在此,崂山法院提醒大家提高警惕:

1、游客在选购旅游产品时要擦亮双眼,选择正规平台,不要轻易相信网络上“低价游”“免费游”的广告,谨防上当受骗。

2、青岛崂山风景区采取实名制网上“先预约、后入园”的方式,游客须通过“崂山风景区”微信公众平台,提前预约后进入景区。其他很多热门景点均可从网上预约售票扫描二维码进入景区,游客务必从正规途径购票,切忌通过个人账户转账或现金同“黄牛”交易,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外出旅游时应提高防范意识,远离“黑导游”,拒绝乘坐“黑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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