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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有关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经营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文化和旅游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按照中央有关通知要求,12月6日停止公共娱乐活动一天。请各区(市)文化和旅游局通知辖区娱乐场所(含歌舞、游艺、剧本娱乐场所)、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停止一切娱乐、演出等相关活动;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停止一切游戏、音乐、影视等相关娱乐活动;各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停止一切网络音乐、网络游戏、网络动漫、网络影视等娱乐活动。
各区(市)文化和旅游局要会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对辖区内各类文化娱乐场所及经营单位进行督查,确保通知要求执行到位。
特此通知。
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