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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9月1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金管会”调查发现,台湾永丰银行有劝诱客户通过融资方式买理财商品、未落实理专轮调、办理房贷业务搭售房贷寿险商品及办理保代业务涉有不当销售保单等缺失,台“金管会”9月1日重罚永丰银行新台币1800万元。

据报道,同时,台“金管会”命令永丰银行总经理庄铭福停职3个月、总行通路业务最高督导主管停职6个月,并命令永丰银行停止新承作客户委托投资海外债券及自行贷款的房贷寿险业务各6个月,停止代理销售人身保险商品新契约1个月,经台“金管会”认可改善情形后,才可以重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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