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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中国外运公告,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外运长江与关联方上海长江轮船、扬子江股份签署了《关于中国外运长江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简称“《外运长江增资协议》”),据此,上海长江轮船(作为投资方)拟以其持有的扬子江股份100%股权作价出资3.62亿元,认购外运长江新增注册资本并取得增资完成后外运长江的11%股权。

公告称,同日,本公司下属四家全资子公司外运华东、重庆散运、湖北散运及江苏船代与关联方长航货运签署了《关于长航货运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简称“《长航货运增资协议》”),据此,外运华东(作为投资方)拟以其持有的重庆散运100%股权、湖北散运100%股权及江苏船代49%股权作价出资合计约3.94亿元,认购长航货运新增注册资本并取得增资完成后长航货运的13%股权(简称“长航货运增资事项”)。

公告称,因上海长江轮船、扬子江股份及长航货运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外运长航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长航集团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但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对公司的影响方面,据公告,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预期将增加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约4亿元,同时因为处置重庆散运和湖北散运100%股权,预期取得收益约500万元(不包括相关交易费用和税务影响)。上述财务影响将以增资交割日的相关数据厘定,并以本公司审计师最终审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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