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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员 李长需

5月10日,货车司机王先生驾车通过湖南临湘市的桃林超限超载监测站时,有检测站工作人员称他的车辆超载,要求缴纳罚款200元。缴费时,该工作人员让王先生把钱通过微信转给他,由他代缴。

当天,王先生登录交管12123平台,却发现在此次“超载”违法记录中,缴纳数额为0元,而收到的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显示,警方仅对其“处以警告处罚”,并没有进行罚款。他怀疑,该工作人员并没有帮他转账缴款,200元的款项是进了对方的私人账户。

5月17日,临湘市交警大队投诉举报热线工作人员回应,涉事辅警已被辞退,并被责令退回200元。

退钱走人,证明了这位“辅警”确实做了违法违规的事儿。事后看来,当初所谓的“代缴”,很可能是他精心设计的“套路”:监测站办公室桌上有收款机,他却称机器坏了;他问王先生有没有现金,王先生表示没有时,他就让王先生通过微信给他转200元,并表示帮其代缴。这么一环扣一环,缴给国家的钱,就进了他的腰包。

这手段,不高明,都什么年代了,还想利用信息差中饱私囊?缴费信息都可以查询,这么做很容易露馅。

人被辞退了,钱也退掉了,王先生也表示认可,这结局似乎很圆满。但有网友表示,仅仅辞退、退钱那么简单,其违法违纪的成本也太低了。这事儿怎能一退了之。

超载罚款,本应缴入国库,但却被执法人员明目张胆地截胡中饱私囊,这明显是贪污国家财产行为,应受到更严重的处罚。

同时,也应该查查,辅警的这种行为,是习惯性的动作,还是仅此一次的偶发行为?其他工作人员有没有类似的行为?这都有必要查清楚。只有这样,才能避免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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