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科技创新创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出资设立“厦门市科技创新创业引导基金”(以下简称“科创引导基金”),并将于5月1日起实施。
科创引导基金初期规模30亿元,将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促进创新”的原则,以“子基金+直接投资”的方式运作,积极吸引和集聚国内外优秀科技创业企业和基金管理团队来厦发展,助力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培育。
该基金是在原厦门市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基金、种子天使投资基金的基础上升级设立的。此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率先在全省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基金、种子天使投资基金,采取直接投资方式支持本市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目前已累计投资95家企业,成效显著。
市科技局局长孔曙光介绍,科创引导基金设立后,将通过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科技创新及产业培育的引导放大作用和市场资源配置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重点投向厦门科学城内的创新创业项目,促进优质产业资本、项目、技术和人才向产业聚集,助力厦门打造高素质创新名城。
优势
加大子基金投资力度
引导社会资本投本地投科技
市科技局相关业务负责人介绍,科创引导基金保留了原厦门市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基金、种子天使基金直接投资的方式,增加对子基金的投资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未来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鼓励“投早、投小、投本地、投科技”,相比此前基金呈现出突出投资重点、提高出资比例、加大让利幅度、延长投资期限等优势。
突出投资重点
○参与设立的子基金原则上不低于1亿元,不超过5亿元
○子基金支持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创新型企业的金额不低于子基金可投规模的60%
○直接投资面向厦门本地成立不超过7年的科技企业
○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柔性电子、新型显示、第三代半导体、新一代人工智能、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先进功能材料、生命健康等未来产业及战略新兴产业
提高出资比例
○出资比例最高不超过子基金规模的30%
○最高出资金额达1.5亿元
○各级政府引导基金出资比例原则上最高不超过子基金规模的50%
加大让利幅度
○子基金管理机构可申请回购引导基金持有份额的50%
○回购价格不低于投资金额和同期人民币存款利率的收益之和
○引导基金可根据子基金返投厦门完成情况,对引导基金获得的超额收益进行分档让利
延长投资期限
○子基金存续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0年,经子基金出资人协商一致,最多可延长2年
亮点
科创引导基金
●初期规模:
30亿元
●运作方式:
子基金+直接投资
●加大对子基金的投资力度:
原则上不低于1亿元
不超过5亿元
●引导投资方向:
未来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成果
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
助力企业茁壮成长
近年来,市科技局持续推动科技金融工作,探索形成了以政策性投资基金为支撑,以科技信贷风险补偿和补贴为主要方式,联合基金公司、银行、担保、保险等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的创新工作体系,极大地缓解了我市科技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政策性基金投资
○原厦门市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基金和种子天使投资基金
累计投资95家初创期科技企业
投资额达2.43亿元
带动社会融资11.83亿元
累计创造就业3558人
取得自主知识产权2464项
○投资企业中培育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家、省市级“专精特新”企业39家、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6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48家、市级高新技术企业11家,“三高”企业50家,厦门双百人才企业26家
○在两只基金已投资企业中,特仪光电、亿芯源、澎湃微、钜瓷、睿科、英麦科、普为等已成长为细分行业的领先企业
科技信贷扶持
○市科技局以厦门市科技金融服务平台为依托,持续开展科技担保贷、科技保险贷、科技信用贷等信贷扶持政策
○目前平台实名用户2942人,注册企业1959家,入驻金融机构25家
○截至去年年末,通过科技信贷扶持政策累计发放科技担保贷金额118.6亿元、科技保险贷金额18.9亿元、科技信用贷金额14.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