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从每支780元下降至最低每支135元,全省预计可年节约费用2000万元。”近日,甘肃省组织的药品接续集采结果公布,这种目前临床常用于卵巢癌、乳腺癌和非小细胞肺癌等患者的一线化疗药品,受到社会各方关注。
2018年11月,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全面实施。改革从北京、上海等11个城市开始,扩展到全国,接连开展了第二批、第三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截至今年7月已经启动到第七批。集采工作中“灵魂砍价”频现,医药价格持续降低,群众负担大为减轻。
随着前几批集采药品陆续面临到期问题,为平稳实施采购协议期满后的接续工作,2021年底,国家医保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医保部门着眼于维护市场和临床用药稳定,组织接续集采,综合考量企业和产品的多方面因素,通过询价、竞价、综合评价等方式确定中选企业和中选价格。
据悉,甘肃是全国落实接续集采较快的省份之一。在此次由甘肃省医保局组织的药品接续集采中,国家组织第二、第四批集采到期的44种药品全部接续成功,价格在国家首次集采降幅超过50%的基础上平均再降42.73%。
接续集采进一步挤出部分药品的虚高价格水分。中选药品价格最高降幅达88.77%,其中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常用的缬沙坦氨氯地平片(I),价格从每片2.8元下降至最低每片0.31元,按照每日1片用量,患者年可节约费用908元。
此次接续集采结果将于8月份落地执行,甘肃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全部执行本次接续集采结果。按约定采购量测算,甘肃省每年预计可节约费用超过7000万元。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接续集采坚持“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原则,综合质量、价格、供应、信用、市场认可度等方面择优接续,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在降低价格的基础上,临床用药稳定性得到有效保障。
有关人士表示,推进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已经进入常态化、制度化新阶段,下一步应把药品企业的信用评价和履约情况融入接续规则各个主要环节中。在同等情况下,信用评价较好的企业优先中选;如信用、履约情况较差,在接续规则中应予以惩戒。(康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