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打手机记分更高、对“分虫”顶格记分……昨日,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2个部门规章将于2022年4月1日起实施,交通违法记分规则将迎来重大调整。今天,记者划了一些“重点”,带大家来了解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19项违法行为

记分分值下调

据了解,自4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坚持宽严相济、强化教育引导的原则,对我国现行记分管理制度进行了系统调整。此次计分调整过程中,厦门调整新增特区代码共计33条。

新办法维持对严重妨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扣分力度,如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逃逸、严重超速行驶、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违法行为,仍规定为一次记12分的顶格记分。

新办法下调违反禁止通行、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19项。比如,对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规定从原来的一次记12分降为记3分,是记分下调幅度最大的一项。有些行为从此不记分,如驾车未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身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

新办法新增部分记分项目。比如,为加大打击“分虫”力度,新增“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为一次记12分的交通违法行为;而在一次记6分的交通违法行为中,新增了“驾驶机动车运输危险化学品,未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或者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两项行为;对“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首次扣分,实施一次记1分。

新办法同时上调了部分记分分值。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行车道停车的,从记6分提高到记9分;驾驶机动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从记2分提高到记3分。

多次记满12分

“学法减分”加时

交警部门表示,去年起,厦门交警支队开展“学法减分”业务,截至目前共有343078人次申请学法减分业务,其中139927人次减分成功。

今年,“学法减分”举措还将进一步在全国推行。该举措对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且经考试合格,或者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符合扣减记分条件的驾驶人,从已累积记分中扣减记分,一个记分周期内最高可扣减6分。

“学法减分”的学习考试制度,也做了进一步调整。比如,对一个记分周期内多次记满12分的驾驶人,延长学习时间,增加学习内容,增加考试科目;对多次违法驾驶人加强教育管理,督促驾驶人严格遵法守规,安全驾驶。

4项便利措施

4月1日起实施

此外,还有4项便利驾考领证新措施,将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除了推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恢复驾驶资格考试“跨省可办”、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项目等,新增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这一措施备受关注。

记者了解到,新增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这一措施实施后,市民只要通过相应的考核,就可以驾驶家用汽车带着公路拖挂式房车上路了。这一措施更好地满足了群众驾驶房车出游的需求,将促进房车旅游新业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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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超41万人申领电子驾驶证

去年,“驾驶证电子版”在厦门正式推广,目前共有419760人成功申领电子驾驶证。

电子驾驶证适用于执法管理、公共服务等多个场景。执法查验时,对驾驶人出示电子驾驶证的,公安交管部门不再查验纸质驾驶证,通过执法终端在线核查驾驶证信息。驾驶人可出示电子驾驶证办理车驾管、处理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等业务,无需再提交纸质驾驶证。但是,如有需要扣留驾驶证情形的,仍需要出示纸质驾驶证。(记者彭怡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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