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有关主管部门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做好迎战汛期各项准备,尽全力避免人员伤亡事故。

《通知》提出,要抓住汛前时机,加强排水防涝设施的日常巡查、维护。及时补齐修复丢失、破损的井盖,落实防坠落措施,防止发生窨井伤人等安全事故。整治疏浚具有排涝功能的城市河道,对于汛期河道行洪水位可能淹没雨水排口的,要采取增加拍门等防倒灌措施。加强对泵站、闸门、拍门等设施的维护检修,保证设施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通知》要求,各地要认真排查、整改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对下凹式立交桥、隧道、地下空间、地铁、棚户区以及城市低洼地等风险点,建立隐患清单,制定“一点一策”整治方案,加快推进治理;对于汛前确实难以整治到位的,要设置警示标识,制定专门处置方案,消除安全隐患。

为把防汛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落到实处,《通知》明确,要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明确预警等级及其具体启动条件,落实各相关部门工作任务、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强化极端天气条件下停工、停运、停产和转移避险等措施。(时斓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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