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政府新闻办近日召开的河北省全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1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实现显著改善,主要呈现五个特点。

全省及各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进入5.0以下阶段。2021年,全省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4.43,较2020年(5.09)下降13.0%。11个设区城市中,2020年原有6个城市综合指数在5.0以上,2021年全部达到5.0及以下。

全省PM2.5平均浓度进入40微克/立方米以下阶段。2021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38.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3%,创“十三五”以来最高改善幅度。

优良天数比率进入70%以上阶段。2021年,全省优良天数269天,同比增加15天,优良比率73.8%,为有监测记录以来全省首次进入70%以上阶段。

重污染天数进入个位数阶段。全省2020年重污染天数11天,2021年为9天,全省及各市重污染天气发生频率、峰值程度、持续时间、影响范围全部实现明显下降。

空气质量“退后十”取得重大突破。石家庄、邯郸、邢台3个城市成功实现“退后十”目标,邢台退出后二十。唐山排倒8,同比提升4个位次,均为历史最好成绩。(冯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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