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

2.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具体包括:

1、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3、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3.劳动者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满足以上三条的失业人员可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取几个月

1、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一年不满三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六个月;

2、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三年不满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3、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五年不满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4、失业前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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