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获悉,浙江省宁波市总工会正式发布《推进集体协商“凝共识 助发展 促共富”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提出,发挥集体协商在“扩中”“提低”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劳动报酬占GDP比重超过50%,帮助更多产业工人进入中等收入群体。

据了解,《行动计划》提出了任务指标,其中在集体协商建制率上,力争到2024年已建工会组织企业集体协商建制率动态保持90%以上,百人以上已建工会组织企业建制率保持95%以上。市级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单位“能级工资”集体协商全覆盖,新就业形态头部(重点)企业和行业开展集体协商5家以上。新培育不同层次、不同类型、有一定影响的集体协商精细化示范企业100家以上,示范行业(区域)20个以上。

为了提升集体协商的职工满意度,《行动计划》提出,建制单位职工对集体协商的参与率达到70%以上,知晓率达到90%以上。在集体协商队伍建设方面,要求按照市级不少于3人、区(县、市)级2~3人的标准,各级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达到30人以上,专兼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总体规模达到500人以上。全市每年培训专兼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集体协商代表等1000人次以上,培养造就一批集体协商谈判专家,推动集体协商能力水平显著提升。

在集体协商成效方面,《行动计划》提出要发挥集体协商在“扩中”“提低”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劳动报酬占GDP比重超过50%,职工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万元以上的比例达到80%,20万元~60万元比例达到40%。

为推动实现上述目标,《行动计划》推出五大行动。其中包括开展新就业形态企业(行业)集体协商“破冰”行动,着重选择1~2家头部企业和行业开展集体协商“破冰”行动,通过试点经验为新业态领域集体协商提供示范引领,指导企业或行业围绕劳动定额、工作时间等进行协商,重点就行业计件单价、抽成比例、考核办法等职工普遍关心的事项签订集体合同,努力促进企业有发展、行业有标准、劳动者权益有保障。

此外,《行动计划》提出要推进以岗位评价因素、职工能力级别和工作绩效考核为基本内容的“能级工资”集体协商。指导试点企业在技术工人持股分红和股权激励、技术要素参与分配等方面进行探索。到2024年底,省、市级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试点企业开展“能级工资”集体协商实现全覆盖,区(县、市)试点企业达到80%以上。(邹倜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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