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和省卫生健康委联合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印发的《关于加强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并要求河北省各市各相关部门进一步提升城市供水安全保障水平。到2025年,城市供水老旧管网和设施等基本完成改造,水质监测能力稳步提升,城市供水服务便捷高效,建立较为完善的城市供水全流程保障体系和基本健全的城市供水应急体系。

持续推进供水设施建设改造。各地要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统筹实施市政、庭院供水老旧管网设施改造,编制供水管网设施改造方案,制定年度改造计划,确保市政老旧供水管网设施即有即改,庭院老旧供水管网设施2025年底前完成改造。

加强居住小区加压调蓄设施管理。建立居民小区供水加压调蓄设施台账,重点对按总表收费、暂未移交供水企业运维管理的居民小区加压调蓄设施加强管理,逐步理顺管理机制,推动移交供水企业运维管理,实行抄表到户、直管到户,运行维护费用计入供水价格。

强化饮用水卫生监督和水质管理。各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加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力度。各级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要加大水质监测能力建设,对城市出厂水、管网水、二次供水重点水质指标全覆盖检查。

加强公共供水能力建设。各地要明确不同情形下应急响应机制,组织供水单位加强隐患排查整治,提前做好防护措施。单一水源供水的市、县和应急供水能力不足的市、县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加快应急或备用水源建设。

优化提升城市供水服务。加快供水设施的智能化改造,逐步搭建企业级、城市级、省级智慧供水管理平台,实现水量、水质等关键信息数据的互联互通,提高城市供水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和供水企业运行调度、营收服务的信息化水平。(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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