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的条件
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的条件如下:
1.因生产工艺或特殊需要必须夜间连续作业的,需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2.市政设施建设及维护项目、市政府确定的城市基础设施类重点工程必须进行夜间施工的,需有分别由市政、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二、
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需要合同备案吗
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并不一定需要合同备案的,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备案并不是施工许可证取得的条件,所以工程合同不备案,符合其他条件的,也能取得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1.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三、
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需要什么资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1份(复印件);
2.当地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证明1份(原件);
3.施工进度表1份(复印件);
4.施工扬尘、噪声污染控制措施(验原件收复印件);
5.监理单位、商混企业提供的证明材料1份(原件)。
《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第29条规定,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音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15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音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