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调解需要证据吗
劳动调解需要证据。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等。
二、
劳动争议调解是前置程序吗
劳动争议前置程序是劳动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不是必要的前提条件,但是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有效期为一年。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
劳动争议调解的程序
劳动争议调解程序为:
1.当事人书面申请劳动争议调解;
2.调解组织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当及时对调解申请进行审查,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调解委员会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对调解申请书进行审查,看其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和范围;
3.调解协议的仲裁审查确认;
4.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三条
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