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提出,试点支持对象为北京市冠军企业和重点领域中小微企业。其中,单项冠军企业包括工信部或北京市评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以及符合《2022年北京市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指南》相关要求的外资隐形冠军企业。重点领域中小微企业包括硬科技中小微企业和十大高精尖产业小微企业,应符合《2022年北京市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指南》相关要求,属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以及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和基金支持的企业优先。
在试点专利方面,《通知》提出了四方面要求:一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一致,且投保人为投保专利的专利权人或被许可人。与其他专利权人共有的专利,应为第一权利人投保且取得其他专利权人的书面同意。专利权属关系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专利数据为准。被许可人投保应取得专利权人同意。二是投保专利为有效中国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均可投保,发明专利优先。三是投保专利距离专利权期限届满日不少于3年。四是专利在投保时无正在发生的权属纠纷、侵权纠纷。
根据《通知》,2022年,北京市知识产权局通过公开招标形式确定人保财险北京市分公司及太保产险北京分公司为本年度试点保险公司,对其保险产品进行备案。(记者 谭乐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