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买房的濮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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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来了

我市出台一批优惠政策刺激房地产消费市场

给予购房优惠券

实行契税补贴

精简审批程序

看看具体内容吧

4月25日,濮阳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2023年7月31日前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给予购房优惠券;购买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的,缴纳契税后由受益财政按地方留成20%给予补贴;经济适用房承购人可以通过向政府缴纳差价款的方式取得完全产权。

该《通知》包括支持改善性换房需求、发放购房优惠券、实行契税补贴、存量房“带押过户”、稳定房地产开发贷款、设立房地产纾困基金等方面。《通知》自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4月30日。

《通知》提出,2023年5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对购买新建商品房(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户型的,给予2万元/套购房消费券;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户型的,给予3万元/套购房消费券。凡在2023年5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在市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的,缴纳契税后由受益财政按地方留成20%给予补贴。支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改善居住条件,经济适用房承购人在2023年5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按经济适用住房退出时市场评估价的8%缴纳差价款可取得完全产权。

此外,房地产相关管理部门精简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对于达到竣工条件的要加快组织验收,提高验收效率。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评级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金融机构要合理区分风险,尽量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强化贷款审批、发放、收回全流程管理,保障资金安全。设立房地产纾困基金,盘活市域内未来销售收入能够覆盖项目投资的存量房地产项目。同时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避免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发生。

记者 张迪

来源:《濮阳日报》

编辑:李文亮

初审:宋冬冬

终审:张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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