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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广东新闻1月20日电 (记者 王坚)广州市知识产权局于18日发布关于印发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表示为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促进全市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该局修订了《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市财政局,各区知识产权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和个人,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该局反映。

据介绍,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共有八章,包括61条规定。其中,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章资助资金,第四章发展资金,第五章资金预算与拨付,第六章项目执行管理,第七章绩效评价和监督管理,第八章附则。

据了解,该管理办法规定,支持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利用,以后补助方式进行扶持:(一)重点领域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支持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开展的重点领域、行业或重大项目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每项扶持不超过20万元。(二)专利导航。支持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服务机构以及重点园区等开展产业规划或研发活动专利导航,产业规划类每项扶持不超过80万元,研发活动类每项扶持不超过15万元。

据悉,该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知规字〔2020〕2号)同时废止。该管理办法施行期间,国家或广东省颁布的新政策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国家或广东省的新政策执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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