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条好消息在陕西快递员中不胫而走:省人社厅、省邮政局、省税务局印发《陕西省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到2022年6月,建立完善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办理工伤保险的工作机制;到12月底全部快递企业从业人员实现100%参加工伤保险。
方案明确,参保主体为快递企业以及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基层快递网点,其应当与快递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责任,并依法为快递员参加社会保险。对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的,要求用人单位督促劳务派遣公司依法为劳务派遣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参保对象为基层快递网点快递员,即在基层快递网点从事快递收寄、分拣、运输、投递和查询等服务工作的就业群体。
在缴费基数和费率方面,方案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快递员,由用人单位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执行用人单位已确定的工伤保险费率,计算得出月缴费额;未签订劳动合同、难以直接按照工资总额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以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基数,执行国家规定行业基准费率,计算得出月缴费额。快递员缴费工资基数高于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的,按照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确定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低于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的,按照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确定缴费基数。
在工伤保险待遇方面,方案规定:用人单位的快递员按照《工伤保险条例》《陕西省实施办法》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各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用人单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应参保未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因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而造成工伤职工待遇降低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据了解,陕西省各级人社、税务、邮政管理部门以及基层快递网点等,将合力推进政策落实。(毛浓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