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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沙市科学技术局联合印发细则,其中明确,允许符合条件的创新平台以企业自持长租房的方式,购置商品住宅用于引进科研人员居住生活。同时,在政府认定的创新平台工作满6个月及以上的科研人员,可在限购区购买首套商品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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