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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新闻记者 谢昰炜 视频报道

7月3日,蔡徐坤发博回应称单身时与C女士交往均属双方自愿,不涉及违法行为。针对新爆料称已报警。据悉,蔡徐坤已提起刑事自诉。

6月26日,曾有网友爆料称,蔡徐坤于2021年认识了C女士,发生关系致其怀孕后,蔡徐坤要求其打掉孩子。

针对该事件,北京市中伦文德(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梁兴陆表示,如果蔡徐坤的辟谣属实,那么该网络爆料者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从民事责任上来讲,通过捏造事实对他人进行造谣诽谤,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梁兴陆表示,“如果捏造的事实,对于他人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情节严重的话,会构成诽谤罪的。受害者是可以通过自诉的方式,对造谣诽谤者提起刑事自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北京市中伦文德(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红光表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将受到处罚;另外,《刑法》第246条和第291条也有明确规定,“编造虚假信息在网络或者媒体上传播,明知是虚假的信息,故意在网络和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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