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李玮/文 视频
8月1日起,郑州新增66套违法抓拍系统正式开拍,在上期的抓拍点位公示中,评论区关于“远光灯”引发热议。
上周末,港区交警大队在夜查行动中,查到几起“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交通违法,要求司机下车亲身感受远光灯的“酸爽”。
7月22日22时05分,驾驶员赵某滥用远光灯被拦下。“为啥拦我啊?我没酒驾!”“来,站在车前看看你开的啥灯!考驾照时你没学过吗?”
7月22日21时55分,驾驶员刘某滥用远光灯被拦下。下车时还一脸懵,走到车前才发现忘关远光灯了......民警当场让其蹲在车前体验远光灯的威力,刘某表示:老刺眼啊!
7月23日22时32分,驾驶员李某滥用远光灯被拦下。起初还不承认自己开了远光灯,直到他来到了车前。盯着自己的远光灯看了一会,表示眼睛很模糊,看不清东西。
7月23日22时37分,驾驶员李某滥用远光灯被拦下。当交警问起来开的什么灯时,司机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开错了,开成远光灯了。
“不忍直视”、“受不了!太刺眼了!”,体验过远光灯照射的司机一致表示,被远光灯照得太刺眼,根本看不清前方的道路,以后再也不会乱使用远光灯了。滥用远光灯是交通安全的“隐形杀手”,通过这次查处行动,发现大部分驾驶员缺乏安全使用灯光的基础常识,平时随意使用灯光,留下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在开车经过照明不好的路段时,开启远光灯可以为驾驶人增加视野范围,增加安全系数;当遇到对向有来车或者前方有车时,应该切换成近光。否则......
滥用远光灯会使驾驶人、行人,在视觉上造成障碍,司机瞬间“致盲”,行人也避让不及,十分危险!
郑州交警将持续加大对滥用远光灯的查处力度,若因滥用远光灯导致事故发生,司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此呼吁各位司机朋友,夜间行车,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合理正确使用远光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