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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经济时报》6日报道称,该国海军已经注意到中国科考船“远望6”号在印度洋的活动情况并表示将“予以监控”,“不会允许该船只进入印度200海里专属经济区范围”。报道称,根据印度法律,尽管外国船只有权在该国专属经济区自由航行,但禁止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进行勘测、科研等活动。

(航行中的远望6号船)

《经济时报》提到,印度海军曾于2019年“驱逐了”在该国专属经济区海域活动的一艘中国新型综合科考船,宣称“因为这艘名为‘实验1’号的船只当时在孟加拉湾布莱尔港附近执行‘潜伏’任务”。报道还援引匿名消息人士的话说,如果此次“远望6”号试图进入印度专属经济区海域范围,“那么印度海军仍会采取2019年的方式将其驱离”。

另一名匿名高官则称,由于“远望6”号没有登记任何目的地港口,说明其活动范围是“公海”,“那么它就应该留在那里(公海)”。这名官员还说:“我们一直在通过海上和海下的力量监视‘远望6’号的一举一动,包括动用无人机和海上侦察机等,因此我们非常清楚这艘船想要做什么”,“如果它仅在公海活动,那么我们能做的非常有限,但如果它进入专属经济区海域,我们就可以采取行动,因为此类外国船只无权进入该海域开展活动”。

印度国防部匿名官员也对印亚通讯社说,“远望6”号目前在印度洋海域,距离印度领海还比较远,但出于安全等方面考虑,印度海军已经派出无人机对其实施监视。

《环球时报》记者注意到,一些印度媒体主观使用“间谍船”来指代“远望6”号,认为其可能在奥里萨邦沿海地区“追踪印度的弹道导弹试验情况”。根据公开报道,印度计划于11月10日左右在奥里萨邦的阿卜杜勒卡拉姆岛进行导弹试验,并公布了禁飞禁航的范围和时段。印度海事基金会总干事、前海军中将普拉迪普·乔汉对《印度斯坦时报》宣称,“中国这艘船此时前往印度洋地区活动,说明其有意搜集印度发射导弹的射程、轨迹、速度等各种参数”。

上世纪90年代,印度政府批准加入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根据《公约》,其他国家享有在沿海国专属经济区海域及其上空航行、飞越的自由等,但这种自由应适当顾及沿海国的权利和义务,并遵守沿海国按照《公约》的规定和其他国际法规则所制定的法律和规章。印度媒体分析认为,印中同为《公约》的缔约国,莫迪政府也正是基于上述公约的规定才敢对中国船只进入其专属经济区海域采取“行动”。

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戴兵今年4月在纪念《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通过40周年高级别会议上作书面发言,指出《公约》并非现代海洋法的全部,各方应对《公约》地位和作用有更加客观、历史、辩证的认识,应更加善意、准确、完整地解释和适用《公约》。

针对印度媒体上述报道,南亚问题专家、清华大学国家战略研究院研究部主任钱峰7日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表示,这本质上反映出印方对中国科考船的警惕和不自信。钱峰认为,印度这些年一直对中国在印度洋的活动予以千方百计的防范。虽然不会给两国关系带来特别直接的影响,但这种心态长期积累下去并不利于中印的双边交往,也不利于这两个亚洲最大的新兴国家改善关系,恢复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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