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微信公众号“甘肃公安”8月9日消息, 今年以来,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活动出现明显反弹,推广引流、买卖租借“两卡”、架设话务窝点等违法犯罪活动手段快速翻新,大量低龄(16-23岁)用户因社会阅历不足,法治观念不强,自我保护意识较弱,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工具人”。

为进一步构建反诈防火墙,最大限度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保护群众的财产安全,甘肃省公安厅、甘肃省通信管理局、甘肃省教育厅决定,对低龄用户办理电话卡入网采取校验、警示的临时性保护措施。

一、身份证年龄在16-23岁之间的用户,均定义为低龄用户。如业务办理时间为2023年8月1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1999年8月2日至2007年7月31日之间的用户均适用于该通告。

二、低龄用户在办理电话卡前,须如实填写《低龄用户办理号卡申请单》中的“电话卡数量信用承诺”,若未如实填报,一经查实,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依法清理整治涉诈电话卡、物联网卡以及关联互联网账号的通告》(工信部联网安函[2021]133号)进行关停并记入通信行业黑名单。

三、低龄用户本人身份证名下已有1张以上(包含1张)电话卡的,如要继续办理电话卡新入网业务,则须持有加盖学校院系或公安派出所公章的《低龄用户办理号卡申请单》后方可进行办理。

四、公安机关统一负责用户投诉受理、涉卡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等事项,全国统一受理电话为96110。

通告表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储存、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广大低龄用户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配合开展此次临时性保护措施,并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涉及电话卡、物联网卡以及关联互联网账号的违法犯罪线索。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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