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张伟 尹彦鑫 通讯员 李先平 韩通科
虽然交管部门对酒驾行为一直以来都保持着高压严管的态势,然而还是有个别驾驶员,心存侥幸,酒后开车上路。1月13日晚,李沧交警就在一小时内连续查处了三名酒司机,其中一名还属于二次酒驾。
当晚23时07分,一辆银色轿车在距离重庆中路交警夜查点50米处左右突然右转弯,执勤民警发现后立即使用对讲机呼叫周围同事,将银色轿车拦停。司机停车后开门下车,主动承认自己喝酒了。经查,司机于某,在2019年就有过一次“酒驾”经历,被青平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处罚过。经酒精呼气检测,其酒精含量为3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由于于某是“二次酒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于某将被处以10日行政拘留,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2年之内不得重新取得的处罚。
23时28分,一辆小型厢式货车进入夜查点,驾驶人张某某在例行检查被确认酒驾嫌疑后称,自己中午喝了4瓶啤酒,下午还睡了一觉,没想到晚上11点多了还能测出酒后驾驶。经酒精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23mg/100mL。约七分钟后,一辆黑色SUV驶入了夜查点,驾驶人李某某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20mg/100mL,刚刚达到酒驾的法定处罚标准。因酒驾,驾驶人张某某与李某某都将面临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春节将至,亲朋好友之间的聚会难免增多,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大家时刻绷紧遵规守法的弦,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