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郑成海 赵耀光
(相关资料图)
提到李沧区兴国路上的阳光香蜜湖小区,不少青岛市民或许都不会感到陌生。从去年7月份起,半岛都市报、半岛新闻客户端持续关注该小区物业纠纷,先后推出了四篇报道,涉及公共收益疑云、电梯带病运行等问题,引发多方关注。2月3日,小区业主向记者反映,现任物业经理此前与一名业主发生肢体冲突,因顶断对方三根肋骨致轻伤二级,构成故意伤害罪,已被李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2月6日,北京盛世物业公司山东区域负责人证实了此事,并告诉记者,他们已提出上诉。
阳光香蜜湖小区,物业纠纷问题至今困扰着众多业主
阳光香蜜湖小区,业委会刚张贴出选聘物业公告就被人撕毁
事发:
用膝盖顶伤业主胸部
一物业经理主动投案
记者看到,李沧区人民法院于1月31日作出的一份刑事判决,对这起故意伤害案前因后果进行了详细披露。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隋某系北京盛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驻阳光香蜜湖小区物业经理。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21年9月9日被李沧公安分局取保候审,2022年4月22日被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同年7月20日被李沧区人民法院取保候审。
公诉机关指控,2021年6月30日17时36分,小区业主张老汉至物业办公室找隋某处理其房屋漏水问题,二人发生口角,张老汉向办公室地面吐唾沫,隋某遂用双手抓着张老汉的双臂欲将其推出办公室。期间,隋某用膝盖顶伤张老汉胸部,张老汉用手抓伤隋某颈部。
经鉴定,张老汉左侧第4、5、6根肋骨骨折,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隋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触犯刑法,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该犯罪以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警方出具的鉴定结果显示,张老汉损伤构成轻伤二级。受访者供图。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隋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但不认罪,辩称其系正当防卫,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其辩护人提出的主要辩护意见是:被害人张老汉在案发前曾多次到物业公司办公室实施辱骂、威胁、吐口水等滋事行为,案发当日又实施上述行为,被告人隋某为制止将他推离办公室,张老汉拒绝离开并用手扼制隋某咽喉、击打另一女工作人员脸部,隋某被迫采取防卫措施用膝盖顶了张老汉,其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应负刑事责任。
被告人隋某当庭辩称,“我是本能反应,因张老汉把我脖子掐出血了,还打了员工,我是维护公司利益以及本人的安全而实施正当防卫。”
宣判:
是故意伤害还是正当防卫
法院审理后作出明确判断
法院认为,被告人隋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依法惩处。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清楚,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
关于被告人隋某及其辩护人所提被告人系正当防卫,不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辩解及辩护意见,法院认为,正当防卫必须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且不法侵害已形成现实、紧迫的危险。
根据经审理查明的事实,首先,被害人张老汉在案发前多次到物业公司办公室实施辱骂、吐口水的行为不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其次,在案发当日,被告人与被害人不能正确处理矛盾纠纷,双方发生争执,继而相互推搡、殴打。现场监控显示,被告人双手抓着被害人双臂大力将被害人往外推的过程中用膝盖顶伤被害人,当时被害人并未用手扼制其咽喉。被告人的伤情鉴定意见也可证实被害人的行为不足以对被告人形成现实、紧迫的危险。再次,证人张某某的证言证实,其系在被害人被推出会议室后被打到面部,此前被告人的加害行为已完成。
张老汉三根肋骨骨折。受访者供图。
综上,法院认为,被告人的行为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成立要件,不应认定为正当防卫。故上述辩解及辩护意见不成立,法院不予采纳。被告人隋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害人对矛盾的引发有一定的责任,法院在量刑时已予以考虑。
最终,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原因:
装修入住后出现漏水
事发前曾多次找物业
2月3日下午,阳光香蜜湖小区业委会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案发地点虽然与业委会办公室只有一墙之隔,但之前并不了解此事。最近,一审判决结果出来后,有小区业主向业委会反映了这一情况,他们联系到当事业主进行核实,才看到了上述判决书,从而了解到整个事情的经过。
“真不敢相信,在我们小区会发生物业经理殴打业主的事情。”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月3日,业委会针对此事向小区物业公司发去了一份工作联系函。该函件中称,“贵公司物业服务人员之前多次发生侮辱、辱骂业主,恶意诋毁业委会等言行,本次更是发生殴打小区业主致其轻伤的恶性事件。”“对于上述事实,我小区将依据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你方相应责任。在余下的服务期内 请认真履行物业服务应尽职责,严格约束你方工作人员言行。”
1号楼2单元楼顶,一扇受损的防火门斜靠在门口,角落里堆放着一些垃圾。
消防检查记录仍停留在去年
在多位业主看来,如果物业人员当初妥善处置诉求,可能就不会出现这样的结果。判决书显示,被害人张老汉陈述证实,2013年装修入住后发现房屋漏水,2014年开始严重漏水,其到物业反映问题,物业联系开发商解决,到2014年下半年就不管了。从2017年开始其不再交物业费。2021年3月,物业起诉其追缴物业费,其从5月份开始到物业办公室找隋某解决问题,隋某答应找人维修。同年6月2日13时许,其到物业找隋某协商解决方案,隋某不给解决问题,说话也不好听,其就生气地往地上吐口水。同日下午5点半左右,其再次到物业,没有协商好,其又往地上吐口水,和隋某发生口角,互相骂对方。同年6月30日下午,其到物业找隋某,双方发生冲突导致受伤。
对话:
打人者一直没赔偿
准备提起民事诉讼
2月4日,被害人家属张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家来自莱西,父亲今年五十六岁,当时被隋某顶伤后,觉得胸部非常疼,但以为不是太严重,于是从医院开了一些药,在家里休养了一段时间。直到法医鉴定结果出来后,才知道断了三根肋骨。
张先生说,自己的这套房子是婚房,当初购买时花了五六十万元,装修入住后就出现地暖不通畅、漏水等,还存在门口垃圾清扫不及时、感应灯不亮、车位等问题,他曾多次找物业协商解决,但结果并不令人满意。他坦言,自己曾跟其他业主一样选择拒绝物业费,结果被物业起诉。到了法院,物业承诺,只要交上物业费就给解决问题,他就把钱交上了。“结果,漏水等问题还是不解决,我再次选择拒交物业费,结果又被物业起诉了。”后来,他父亲多次去找物业,期间发生肢体冲突,导致老人受伤。
阳光香蜜湖小区,不少业主期待物业服务能进一步提高
张先生说,自从父亲被打受伤至今,物业公司方面没有给出任何说法,他们更未得到赔偿。他回忆,案件进入公诉阶段后,物业人员才打电话通知家人到办公室面谈,但对方的态度不够诚恳。张先生告诉记者,这个案子可能会进入二审,但不管怎样,一家人一定会坚持到底。“我们后续准备提出民事索赔。”
2月6日晚,记者联系上了被害人张老汉,此时,他正在外面干装修活。张老汉介绍,当初被打伤后,有五六个月无法干活,家里种的地也顾不上。自从被打伤后,至今他都不敢干太重的体力活。张老汉坦言,这件事发生后,他原本不想把事情闹大,但物业方面的态度让他难以接受。“过了一年多,才把我们叫到办公室去道歉,赔偿的事也没谈拢。”
阳光香蜜湖小区物业办公室,当时就是在这里发生了冲突
几年前,为了孩子上学,张先生将自己的婚房卖掉了。不过,目前一家人仍租住在阳光香蜜湖小区。“小区环境不错,交通也非常方便,唯一不足的是物业服务需要改进。”张先生坦言,如果物业服务好一点,他会考虑再次在小区里买房。
回访:
楼顶仍有垃圾死角
物业选聘继续推进
2月6日,记者来到阳光香蜜湖小区进行回访。在小区1号楼2单元楼顶,一扇受损的防火门斜靠在门口,角落里堆放着一些垃圾。在3号楼1单元,下水道出现破损,大量脏水四溢。楼上业主们反映,从去年11月份到现在,这处下水道一直没修好,因为味道太大,住户都不敢开窗。在11号楼1单元,一扇破损的防盗门被人丢弃在墙边。
11号楼1单元,一扇破损的防盗门被人丢弃在墙边
对于小区物业服务现状,一位业委会工作人员依然觉得不太满意。据了解,去年8月,阳光香蜜湖小区举行了第三次业主大会。经过近千户投票表决,决定不再续聘北京盛世物业,委托业委会重新选聘新物业公司。然而,投票表决刚结束,就有小区业主将业委会诉至法院,请求撤销业主大会决议。此后不久,兴华路街道办事处也接连发文,对业委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针对此举,业委会已将街道办告上法院。
阳光香蜜湖小区业委会负责人介绍,他们咨询专业律师后,决定继续推进物业选聘工作。去年11月底,业委会委托招标公司对参与竞标的物业公司进行选聘。 “其中,一家物业公司报价高于每平方米1.8元,另有两家物业公司投标文件中缺失部分需提报的文件,因项目有效投标人不满足法定三家投标单位,该项目作废标处理。”这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已重新启动物业招标工作。
回应:
曾与受害人进行沟通
目前已提出上诉请求
2月6日下午,记者来到阳光香蜜湖小区物业服务中心探访,只见物业经理办公室空无一人。一位工作人员称,隋某年后就没再来上班,目前负责小区业务的是另一位经理,但她这会儿吃饭去了。
“快两年了,我们一直在沟通。”当天下午,针对阳光香蜜湖小区物业经理隋某与业主发生冲突一事,北京盛世物业山东区域负责人王经理在电话中这样表示。他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盛世物业方面向受害人进行了道歉,并开展了多轮沟通,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但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阳光香蜜湖小区,路边可见被丢弃的垃圾
王经理告诉记者,一审判决结果出来后,按照法律流程履行了相关程序,目前公司已安排一位副经理负责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同时,盛世物业方面也在积极与社区和业委会等方面进行沟通。
王经理介绍,针对一审判决结果,他们已经提出上诉申请。他表示,公司会根据二审宣判情况对隋某进行处理。“如果二审判决结果显示隋某是没问题的,咱不能不让人家干活,但如果依然要承担刑事责任,立即辞退。”
疑问:
被告人取保候审期间
曾获评文明服务明星?
“让我们不明白的是,小区物业经理在打伤业主后不久,还获评了李沧区物业服务明星,盛世物业也被评为李沧区示范项目。”采访中,阳光香蜜湖小区部分业主向记者表达了这样的疑惑。
记者看到,2022年5月20日,碧桂园服务北京地区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曾发过《喜报!青岛香蜜湖获评“文明创建示范项目”》一文。文中称,“经辖区街道推荐被物业办评为2019-2021年度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示范项目’,项目经理隋某个人荣获2019-2021年度李沧区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服务明星’。”
阳光香蜜湖小区,围墙上摆放着杂物
2月6日,记者从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获悉,这份文件确实是由李沧区公用事业中心下发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当初,盛世物业和隋某是由街道推荐的,评选过程中依据流程进行了严格审核,并进行公示后才公布结果。该工作人员表示,对于该物业经理一审被判刑一事,目前未接到反映,只要有业主等进行举证,并提交相关材料,物业主管部门会进行相应处理。
2月6日下午,记者拨通了李沧区兴华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甄明武的电话。问及阳光香蜜湖小区物业经理隋某因打伤业主获刑一事,甄明武说:“我没有听说这个事,没有人跟我说。”他还表示,法院怎么判就怎么执行。对于盛世物业和隋某在去年获得表彰等情况,他称“不知道”。
延伸:
小区电梯多次闹悬
执法部门开出罚单
“50部电梯37部带病。”去年8月,半岛都市报、半岛新闻客户端曾对阳光香蜜湖小区问题电梯进行了报道。在相关部门的督促下,物业公司拿出了整改方案。记者了解到,针对该小区电梯带病运行问题,执法部门已依法进行处罚。
3号楼1单元,下水道出现破损、脏水四溢,楼上住户不敢开窗。
2月3日,李沧区市场监管局对广东中园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开出罚单。执法文书提到,2022年10月25日,执法人员对阳光香蜜湖小区进行检查,北京盛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是电梯使用及物业管理单位,广东中园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是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执法人员查看并提取了1号楼3单元、2号楼1单元、10号楼1单元电梯维护保养记录及维保监控视频,3台电梯的维保监控视频显示当事人未对上述3台电梯轿厢内的轿内报警装置、对讲系统及应急照明等轿厢内的维保项目进行维护保养。执法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给予当事人罚款20000元。
去年10月25日,北京盛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也因电梯带病运行被处罚。2022年7月22日,阳光香蜜湖小区37台电梯的紧急报警装置因不能有效使用,李沧市场监管局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2022年8月31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逐一测试了37台电梯的紧急报警装置,均不能有效使用。原因是新安装的无线对讲系统的主机于8月17日已拆下来邮给厂家更换。执法部门在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的同时,拟给予当事人罚款3000元。